上海胶州路大火 首五名被告受审(图)


胶州路大火造成58人死亡。

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审上海胶州路公寓楼大火案,首批五名被告分别被起诉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

星期二(7月18日)被提讯的是原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官员高伟忠、姚亚明、周建民和张权,以及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的法定代表人冯伟。

公诉方指出,张权与冯伟共同受贿72万元人民币,高伟忠与周建民分别受贿12万元和12.5万元。四人均是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

去年11月15日发生于静安区胶州路的这起公寓楼大火共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在中国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

当局调查认定,这起火灾是在大楼外墙施工期间发生,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

此外,调查还发现火灾暴露出有关公司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施工组织管理混乱,官方监管不力等问题。

今年3月,上海市检察院宣布对26名相关责任人提出刑事起诉,并交由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分案审理。

上海市二中院星期三(20日)将开审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经理黄佩信等11人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受贿罪一案,其他案件也将陆续开审。

中国国务院还对28人作出党纪和政纪处分。其中,静安区区长张仁良和副区长徐孙庆被撤职;上海市副市长沈骏被行政记大过;上海市政府和市长韩正被要求向国务院作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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