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铁开通10日遭悲剧 耳光打在了谁的脸上?(图)


网友称,列车临时停靠在徐州东车站。网友图

人民网北京7月10日电京沪高铁正式开通运营10天后就发生了停运事故。据“北京铁路”官方微博称,今日18点左右,因山东省境内雷雨大风造成京沪高铁曲阜东至滕州东至枣庄间下行线接触网故障,受此影响造成京沪高铁19趟列车晚点,铁路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抢修设备故障,于当日19点37分排除故障,恢复行车。

多方消息源证实,京沪高铁G151次往上海方向,因天气原因接触网断电,后停在山东境内抢修,事故发生约2小时,全车一度停电停空调。有列车乘客发微博称,全封闭车厢非常闷热。

另据铁路上海站官方微博称,济南局管内雷暴雨致接触网故障,今晚京沪高铁会有大约11趟晚点到达(注:据新京报报道,当晚公有19趟列车晚点),现故障已排除。该微博还说,事故不是京沪高铁济南区段,另是曲阜、滕州、枣庄区段雷暴雨导致的接触网故障。

有乘客发微博说,因车箱是全封闭的不透气不通风,车箱内一片漆黑,乘客被困2个多小时。有网友在微博中称:“天气原因用在飞机上大家还买帐,火车因为天气断电听着有点奇怪。”

此前,铁道部称京沪高铁是世界上最安全的高铁,京沪高铁造价逾2200亿,此次事故离京沪高铁首次运行仅10天。

昨日下午6时许,因山东省境内雷雨大风,造成京沪高铁曲阜东至滕州东至枣庄间下行线接触网故障断电。受此影响,京沪高铁19趟下行列车晚点。昨晚7时37分,故障修复,恢复行车。

G151次全车停电停空调

据乘客杨先生介绍,昨日下午,他从始发站北京乘坐京沪高铁G39次列车,欲在杭州站下车。列车于当晚6时50分抵达山东泰安后,一直没有启动。杨先生看到G39次列车旁还停着其他滞留的京沪高铁车辆,“应该是更早时间滞留在这里的”。

杨先生称,列车滞留后,车内空调保持开启,灯光曾一刹那熄灭,但很快再次亮起。此后,列车人员关闭了车厢内一半的灯光。“列车内很混乱,大家最想知道的是什么时候可以启动。”杨先生称,乘客们一度非常不满,列车长来到车厢内向乘客解释,称滞留原因系“没有信号”。

昨晚8时许,杨先生称,晚7时41分G39次列车已再次启动。昨晚10时30分,杨先生称乘务员告知大家该趟车将晚点1小时50分钟。与此同时,有网友在微博上称,京沪高铁G151次也遭遇滞留,全车停电停空调,封闭车厢内非常闷热。

昨晚,经12306火车信息查询网查询,G39次于今日零时33分抵达杨先生的目的地终点站杭州,晚点1小时48分钟。

“事故与列车质量无关”

昨晚,据北京铁路局(微博)相关人士介绍,列车滞留原因为“山东省境内雷雨大风,造成京沪高铁曲阜东至滕州东至枣庄间下行线接触网故障断电”,京沪高铁部分列车晚点,铁路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抢修设备故障。

据介绍,受天气原因影响,京沪高铁19趟下行列车晚点,昨晚7时37分接触网故障得以修复,恢复行车。

中国北车集团技术专家CRH380项目组总体设计师李瑞淳表示,京沪高铁是一个综合项目,并不仅仅是列车本身。此次停车事故与列车本身质量无关,雷雨大风导致接触网故障,使列车没有动力来源,再好的列车也没法跑。遇到突然停电的事故,列车自带的蓄电池可以保证应急通风、应急供电1个多小时。

@Susan_Chen:京沪高铁,G151次,刚过泰安,因天气原因,导致接触网断电,停车抢修,现停在不明处之桥上,且处于倾斜状态……何时修好,未知……只知道车厢里关灯,关空调,全封闭车厢,非常闷热……

@筱言Elaine:历时六个小时五十分钟,G19总算到达上海,整整晚了两个小时。

@向阳而居:京沪高铁一列车因故障晚点,俺领导就在被影响的车上,每人给发了俩法式小面包,算作补偿。

追访

耽误重要宴请,一乘客欲索赔

“乘客不满服务 可协商解决”

因高铁列车长时间滞留,耽误了杨先生的重要宴请,他想到了向铁路部门索赔,该意见获得同车旅客的赞同。但他对结果没抱太大希望,“我个人觉得这不太可能。”

对此,北京铁路局相关人士表示,“原则上,没有明确规定”。据该人士介绍,高铁列车的乘务人员会向被滞留的旅客道歉,并对滞留和晚点一事给予解释,但铁路方面没有明文规定晚点赔偿的条款,“像这样因为天气原因造成列车滞留,一般情况下,经过我们的道歉和解释,旅客都能理解。如果有个别乘客对我们的服务很不满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7月10日晚,京沪高铁因故障出现大面积晚点。记者在虹桥火车站看到,G19次列车本应20:50到达,但最终晚点到了22:48到达。

乘客韦先生表示,对于这次的列车故障,不少乘客都表达了不满,他个人也有三点意见:

最不满意的是信息的滞后与不透明。故障发生后,大家都向乘务员询问情况,但乘务员表示不知情,增加了乘客的紧张情绪。

第二,空调系统不合理。停车以后,整个列车的中间几节车厢很热,两边的车厢很冷。列车工作人员表示,京沪高铁是整车调节温度,无法对单独的车厢进行调节。

第三:列车补给不足。韦先生想去买饭和水的时候,发现已经没有了。有乘客想借毯子御寒,但乘务员表示全列车只有十几条毯子,仅供VIP乘客使用。

7月8日,有媒体报道,京沪高铁开始运行后,不仅原有的5对卧铺动车组被取消,普客只剩下一趟,连备受乘客青睐的、“夕发朝至”的特快列车也仅保留“独苗”。(《北京晨报》)

然后,便是这辆车火了。记者亲身体验了火爆程度:坐这车要提前10天买票;一票难求,乘客们纷纷只求上车不奢求座位,甚至出现了自带小马扎一族;人满为患啊,穿过一节车厢而已,费了记者15分钟;哪里有供应紧张,哪里就来了“黄牛党”。

7月9日,又传来消息,铁道部门已开始限购本车次车票,每人每次限购5张车票。循惯例,接踵而至的就必然是炒作实名制了。(东方网)

目的所在,并非为了解决特定车种、车次的一票难求问题,而只在于强调:公众对于非高铁车次的旺盛需求根本不存在;基本停开非高铁车次是正确的;在特定车次上出现一票难求情况,纯粹因为市场投机。

铁道部拒绝面对:没有供需矛盾,特别是供不应求,哪里来的市场投机行为?

想起中国历史上的著名一问:“百姓无栗米充饥,何不食肉糜?”并突然间发现了言说者——晋惠帝——相对善良的一面。因为他没有下令:既然百姓无栗米充饥,为了民生大计,为了提高子民的生活质量,从此后,天下限售栗米,甚至禁售栗米,只允许售肉糜。栗米改肉糜是历史的选择,是天下子民的选择,充分体现了惠帝的高瞻远瞩、英明神武。然后,他关起宫门,只听关于子民喜食肉糜的捷报,而对于民无力购肉糜,竟“填沟壑”的汇报,要么指斥为不明真相、妖言惑众,要么,故意闭双眼、掩两耳说:我没看见,我没听见,我没看见也没听见。

晋惠帝没有做的事,铁道部却做了。尽管当高铁开通,削减其他非高铁车次势所必然,但削减必须尊重市场现实是无疑问的,何至于,如何能够,怎么就忍心将其他非高铁车次几乎赶尽杀绝了呢?如报道中说,非高铁车次一票难求,与京沪高铁刚开通,新鲜劲儿还在之际,除整点车次外,其他高铁车次已经有大量余票共存。这前提下,何曾没有必要、没有可能安排进更多非高铁车次,给不同层次乘客更多选择机会?却偏偏不安排,只能说明:要逼着公众不能不高铁。就是说,相当部分人被高铁了。

我特别担心一件事,京沪线上独存下来的特快车次,会否正因为火爆,被以秩序混乱、不符合发展潮流等各种理由一并停掉。然后,人们的一起被高铁,在相关部门的宣传中,成了人们主动选择高铁的证据。

就这样被你高铁,我心伤。

我知道,一张特快硬座票与高铁二等票间的价格差,近400元,几乎是相当部分劳动者一个星期的劳动所得。就是说,少坐几个小时火车,对于他们,代价是站在流水线上额外加班一个星期。

据《劳动报》报道,555元的火车票,退票费高达111元,是票价的20%。“铁老大”认为,符合规定。旅客觉得,这是“霸王条款”。昨天,这位退票旅客褚朝新决定起诉北京铁路局。“最后诉讼结果并不重要,而是要让更多人对主管部门不平等条约引起重视。”通过电话,褚朝新如是说。截至记者发稿前,其代理律师表示,最快将于下周正式在当地法院,对北京铁路局提起诉讼。

对于555元高铁票收111元退票费这一事件,北京铁路局宣传部新闻科一位孙姓工作人员表示,褚朝新的退票流程完全符合铁道部规定,并无任何问题,其他不予以回应。

退票:才知要收20%退票费

“555元一张的火车票,退票费111元,

据《劳动报》报道,555元的火车票,退票费高达111元,是票价的20%。“铁老大”认为,符合规定。旅客觉得,这是“霸王条款”。昨天,这位退票旅客褚朝新决定起诉北京铁路局。“最后诉讼结果并不重要,而是要让更多人对主管部门不平等条约引起重视。”通过电话,褚朝新如是说。截至记者发稿前,其代理律师表示,最快将于下周正式在当地法院,对北京铁路局提起诉讼。

对于555元高铁票收111元退票费这一事件,北京铁路局宣传部新闻科一位孙姓工作人员表示,褚朝新的退票流程完全符合铁道部规定,并无任何问题,其他不予以回应。

退票:才知要收20%退票费

“555元一张的火车票,退票费111元,比机票退票费高出一大截。”7月6日,市民褚朝新发布了一条微博,并附上了3张退票费报销凭证的图片。原来,7月5日下午,他在北京体育馆西路的代售点买了一张北京至上海的高铁车票:G39次,2011年7月6日16时26分开,555元。

“由于行程发生了变化,第二天,也就是7月6日,我去火车站办理了退票。”褚朝新说,车票上并没未写明退票规定,到了窗口才看到有“收取20%退票”的字样。于是,他办理退票后,支付了111元的退票费。

起诉:挑战“铁老大”制度

“铁路的退票规定是霸王条款,而且是一种不平等的合同约定。”褚中良律师说道。徐建国律师认为,且不说规定是否合法,至少十分不合理,侵犯了旅客的权益。这两位是褚朝新的代理律师。记者通过电话进行了采访,他们均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将对北京铁路局进行起诉,这是对“铁老大”不合理制度的挑战。

质疑一:“一刀切”做法是否合理

“收费可以,但是一刀切的做法不合理,‘铁老大’太霸道!”徐建国律师已不是第一次与“火车票退票费”过招,在2008年就以“北京铁路局强制收取退票费,违背了平等协商的原则”为由,提起诉讼,最终由于诸多原因撤诉,这次他仍愿意接受褚朝新的案子,虽然不知结果如何,可他认为,撇开合法性,退票费规定至少十分不合理。

根据去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在发车前可办理退票,并收取20%手续费。“以褚朝新的案子为例,他在发车前6个小时退票,这张车票在退还后会马上进入系统再销售,并不影响铁路的运营。而对于在开车前一分钟退票的旅客,这张车票再被出售的可能性很低,可他支付的退票费与褚朝新一样,同为票价的20%,“不同时间段的退费标准应该各有不同。”

记者了解到,各大航空公司的退票规定虽不尽相同,但均与机票的折扣率挂钩,折扣越低退票手续费越高,超低价票不能退票,而全价票则可以全额退票。在公路方面,遵循离开车时间越近退票费越高的原则。以上海长途客运南站为例,开车2小时以前,退票费为票价的10%,而2小时以内至开车前为20%。班次发车后,则不予以退票。

质疑二:规定为何事先不告知

“按照铁路部门的说法,买卖车票就已形成了合同关系,那车票可以算是双方唯一的合同。而在这个合同上并没有明示‘退票规定’。”褚中良律师表示,就退票事件而言,铁路部门已经构成了合同违约,剥夺了消费者知情权。

依据法律规定,在火车票上应印有明确的退票规定,或者在购票时有明显的告知。“事实上这些都没有。”褚朝新告诉记者,买票时售票员对退票规定只字未提,而车票上也没有任何相关信息。直至到了退票窗口,才知道要收取20%。

记者在常德路上的一家火车票代售点看到,墙上贴着一张《铁路旅客旅行须知》,有一条关于退票的规定。可不少正在购票的旅客都表示,并未看到这一公告。至于买票时,售票员也的确未曾提起退票的规定。“啊?要收手续费?开车后就不能退了?”在记者的指引下,正在购票的许先生看到了退票规定。他说,先不买了,因为行程可能有些更改,“还以为和全价机票一样,不需要退票费呢。”

质疑三:买卖合同应该对等

“既然是买卖合同,就应该是对等的,而铁路部门并非如此。”褚中良认为,如果说旅客退票对于铁路造成了损失,应该支付退票费。那么,铁路延误也会影响旅客的行程,是不是应该有相应的补偿呢?答案是“没有”。因此,火车票买卖合同是一个“不平等条约”。

比机票退票费高出一大截。”7月6日,市民褚朝新发布了一条微博,并附上了3张退票费报销凭证的图片。原来,7月5日下午,他在北京体育馆西路的代售点买了一张北京至上海的高铁车票:G39次,2011年7月6日16时26分开,555元。

“由于行程发生了变化,第二天,也就是7月6日,我去火车站办理了退票。”褚朝新说,车票上并没未写明退票规定,到了窗口才看到有“收取20%退票”的字样。于是,他办理退票后,支付了111元的退票费。

起诉:挑战“铁老大”制度

“铁路的退票规定是霸王条款,而且是一种不平等的合同约定。”褚中良律师说道。徐建国律师认为,且不说规定是否合法,至少十分不合理,侵犯了旅客的权益。这两位是褚朝新的代理律师。记者通过电话进行了采访,他们均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将对北京铁路局进行起诉,这是对“铁老大”不合理制度的挑战。

质疑一:“一刀切”做法是否合理

“收费可以,但是一刀切的做法不合理,‘铁老大’太霸道!”徐建国律师已不是第一次与“火车票退票费”过招,在2008年就以“北京铁路局强制收取退票费,违背了平等协商的原则”为由,提起诉讼,最终由于诸多原因撤诉,这次他仍愿意接受褚朝新的案子,虽然不知结果如何,可他认为,撇开合法性,退票费规定至少十分不合理。

根据去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在发车前可办理退票,并收取20%手续费。“以褚朝新的案子为例,他在发车前6个小时退票,这张车票在退还后会马上进入系统再销售,并不影响铁路的运营。而对于在开车前一分钟退票的旅客,这张车票再被出售的可能性很低,可他支付的退票费与褚朝新一样,同为票价的20%,“不同时间段的退费标准应该各有不同。”

记者了解到,各大航空公司的退票规定虽不尽相同,但均与机票的折扣率挂钩,折扣越低退票手续费越高,超低价票不能退票,而全价票则可以全额退票。在公路方面,遵循离开车时间越近退票费越高的原则。以上海长途客运南站为例,开车2小时以前,退票费为票价的10%,而2小时以内至开车前为20%。班次发车后,则不予以退票。

质疑二:规定为何事先不告知

“按照铁路部门的说法,买卖车票就已形成了合同关系,那车票可以算是双方唯一的合同。而在这个合同上并没有明示‘退票规定’。”褚中良律师表示,就退票事件而言,铁路部门已经构成了合同违约,剥夺了消费者知情权。

依据法律规定,在火车票上应印有明确的退票规定,或者在购票时有明显的告知。“事实上这些都没有。”褚朝新告诉记者,买票时售票员对退票规定只字未提,而车票上也没有任何相关信息。直至到了退票窗口,才知道要收取20%。

记者在常德路上的一家火车票代售点看到,墙上贴着一张《铁路旅客旅行须知》,有一条关于退票的规定。可不少正在购票的旅客都表示,并未看到这一公告。至于买票时,售票员也的确未曾提起退票的规定。“啊?要收手续费?开车后就不能退了?”在记者的指引下,正在购票的许先生看到了退票规定。他说,先不买了,因为行程可能有些更改,“还以为和全价机票一样,不需要退票费呢。”

质疑三:买卖合同应该对等

“既然是买卖合同,就应该是对等的,而铁路部门并非如此。”褚中良认为,如果说旅客退票对于铁路造成了损失,应该支付退票费。那么,铁路延误也会影响旅客的行程,是不是应该有相应的补偿呢?答案是“没有”。因此,火车票买卖合同是一个“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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