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郑先生赶到南京火车站,下了33路公交车往火车站候车大厅方向赶去时,“扑通”一声,前面一孕妇被一个奔跑的小男孩撞跌倒了。“小妹子,怎么样?不会有问题吧?要不要叫120……”郑先生关切地连连询问。此时孕妇看也没看一眼就质问郑先生:“不长眼啊?”随后孕妇试图一只手支撑在地上爬起,可又很艰难。郑先生见此,忙将孕妇从地上扶起。孕妇突然上前攥住了郑先生的衣角大喊:“就是你把我撞倒的,你不要走!”孕妇丈夫赶来,一把拽住郑先生就挥拳要打,并问郑先生,“既然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发善心去扶,广场上来来往往人多着呢,就你一个人学雷锋?”并提出拿2000元钱作为赔偿。
民警从广场监控录像里调阅了事件经过,正如郑先生所说。随后,孕妇及其丈夫向郑先生道歉,但被郑先生拒绝了。
59岁的周翠兰以卖豆饼为生,在路上拾得1700元钱。老太太是个十分厚道的人,听说是牛奶场主周继伟丢的,就等着交给了失主。但是,失主却说她丢的是8200元,要豆饼老太加还他6500元。为此,还将老太告上了法院。庭审进行到最后陈述阶段,周继伟说:“假如这钱被周翠兰拿去了,你年纪大,就当我孝敬你;要是你真没有捡到,那就是一场误会,我对你说一声‘对不起’!”最后又是一个法官帮助下的协议私了。
6月1日下午,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市民广场,一位七旬老人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动弹不得,可是20分钟内,周围围了一圈人却没人伸出援手。
12月9日,一辆82路公交车刚刚驶离站台,一乘客突然在车厢尾部摔倒,并称自己受伤。司机哀求乘客出来证明自己无责,看不少乘客陆续离开,他竟跪倒在马路上,恳请乘客留下作证。20多分钟后警察做完笔录,童师傅在车厢内再次跪倒答谢愿意作证的王阿姨等人。
5月20日,12岁的陈同学在去上学的路上看见杜金聪阿婆倒在小巷沟里,一只手向上伸着求救,嘴巴发不出声音,就走上前把阿婆拉了起来。三个月后,杜阿婆一家将陈同学告上法庭,起诉状上,陈同学被指无故撞倒杜金聪,其家属向陈同学的父亲索赔7.5万元。困惑的陈同学向父亲发出了这样的疑问:“爸爸,助人为乐怎么还要罚钱……”
这名75岁的老汉在南京市下关区三汊河公交站台下车时,一头从公交车后门跌倒在地,当场爬不起来。跟在身后的乘客都不敢上前救他,老汉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们不用担心。”之后,众乘客才上前救他。遂被众网友称为古稀之楷模。
12月1日,骑电动车的张女士在在南京市白下区淮清桥路口等红灯时,一位63岁的杨老太倒在她面前,她立刻将老人扶起,事后杨老太却称是张女士启动电动车时将她撞倒的,张女士无奈之下流泪跪求当街围观的群众为自己的清白作证。一位卖鸟的老师傅说:“我们都劝她不要理那个老太,反正不是她撞的,直接走掉就算了。可她老实得很,总是说,自己没撞人更不能走,走掉就说不清了。”接受采访的市民,不约而同地说了一句话,“现在好人不能做!看到老太倒地千万不能扶!”
徐寿兰与彭宇在城中派出所分别做了一份笔录,蹊跷的是,这两份笔录都遗失了。而时任派出所所长卢昌斌给他的答复是,派出所装修,笔录遗失。更蹊跷的是,2007年7月6日的第三次庭审,徐寿兰向法庭呈交了一张电子照片和据此整理出来的文本,原告方坚持这张照片就是已经遗失了的彭宇原始笔录的电子照片。按照这张照片上文本整理出来的内容,彭宇曾经在笔录时承认他与徐寿兰发生相撞,不过是徐寿兰撞的他。这件有争议的证据最终被一审主审法官所采信。彭宇针对此证据的抗辩没有被法院采纳,理由是“被告虽对此持有异议,但并未提供相反的证据”。
2006年11月,南京老太徐寿兰在公交站跌倒,市民彭宇将她扶起就医。事后法院认定“彭宇与徐老太相撞可能性较大,应赔偿徐寿兰40%治疗费”。案件判决后,此案唯一证人陈二春面对着摄像机大声发出了“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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