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政府是经济增长方式难以转变的原因

首先,各级政府依然保持着土地、信贷等重要资源的配置权力。特别是进入21世纪中国的城市化速度加速以来,各级政府手中掌握了一种新的重要资源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城市土地是国有的,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要转为城市用地,先要转为国有。于是,各级政府就可以用很低的价格把农村的土地从农民手里拿过来归自己支配。

其次,政绩考核标准仍然以GDP的增长速度为主。单纯GDP不能够代表人民的福利,但是由于中国的所有官员实行从上到下的任命制,而从上到下的监督考核最简明实用的核心指标,无疑是GDP增长速度。在GDP增长速度是政绩好坏的核心指标的社会共识下,官员们就会主动地或被动地运用自己手里配置资源的权力,用大量的资源去营造政绩。

再次,现行财政体制把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和物质生产增长紧密地联系起来,支出责任(在中国称为“事权”)又过度下移,使各级政府不得不努力运用自己能够支配的资源,扩大本地经济总量。

最后,生产要素和若干重要资源的价格没有市场化,行政定价通常按照计划经济的惯例压低价格,价格的扭曲使市场力量在优化资源配置上的作用受到很大的压制,同时促使生产者采用粗放的方式进行生产。

这四方面的体制性障碍可以归结为一条,即政府仍然保持着计划经济条件下那样过大的配置资源的权力,而没有实现1992年中共十四大以来反复声称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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