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记者甄贞报导】据海外明慧网2日消息,江西南昌法轮功学员刘勇去年6月被当地警察劫持,后被非法判刑7年。刘勇在被关押期间,遭到国保警察酷刑折磨,风油精直接喷入眼中,导致他一度双目失明,至今视力仍模糊不清。刘勇提出上诉,江西省中级法院却仍维持原判。
2010年6月9日,法轮功学员刘勇、廖晓林、万金莲3人先后被南昌市青山湖区国保大队警察非法劫持,其中刘勇是晚上在家中被抓走后,关押在新建县北斗大厦。
知情者透露,青山湖区国保大队、派出所、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等8、9个人轮流对刘勇刑讯逼供,5天5夜不让他睡觉,并用皮鞋底抽打他的脸部,将他鼻子打烂,左腿行动不便;警察们还用风油精直接喷入他的眼中,致使他一度双目失明,至今视力仍模糊不清。
2010年6月14日,刘勇被带至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的警察用木棍毒打刘勇腰肌等要害部位,造成其腰肌等多处受伤;后又给刘勇戴上手铐脚镣,不让其睡觉4天4夜。
2010年7月20日,青山湖区国保大队、派出所、六一零等人又将刘勇秘密带出看守所,关押在某一地下室刑讯逼供,6天6夜。
2010年11月30日,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对刘勇、廖晓林、万金莲等3人开庭,但当天没有宣判所谓“裁决”结果。刘勇又被关押在看守所。
2011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再次对刘勇等3位法轮功学员开庭,副庭长赖红宇非法宣判,刘勇被判7年,廖晓林(残疾人)被判1年半,万金莲被判1年。整个开庭过程不到10分钟就草率收庭。刘勇随即向江西省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但中院仍维持原判。
6月22日,刘勇被非法关押至江西省赣江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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