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是以和苏俄里通外国罪被判死刑的(图)


李大钊

李大钊,中共早期创始人和领导者之一,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之一。1889年10月29日出生于河北省农村,在其出生前,父亲就已亡故,一岁半时母亲又不幸病故,因此由祖父抚养长大。

1907年,李大钊考入天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此后赴日本东京留学,在早稻田大学学习政治,并开始接触社会主义思想。学成回国后,1918年1月经章士钊向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推荐,担任了北大图书馆主任,并兼任其它职务。后来被聘为教授,开设了一门课程。不过,以其学术地位而言,完全不可与那些有名望的教授同日而语,充其量只是三等教授。

尽管在学术上李大钊并未有太多建树,但却因与陈独秀在北大共同介绍和宣传马克思主义而闻名。1920年3月,共产国际派人来到中国,与李大钊见面,谋划建立共产国际中国支部。李大钊将其介绍给了陈独秀,并共商建党之举。中共成立后,李大钊先后任二、三、四届中央委员。

中共为了发展壮大,采取了“借壳”方式,即中共党员加入实力强大的国民党,藉机发展自己。而事实上,根据孙中山的“容共”政策,中共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应该服从国民党的纪律,不能公开批评国民党。然而,中共党员如李大钊、周恩来等人在加入国民党后,却公然违背孙中山的政策,分化国民党。

比如,1924年7月,苏俄煽动外蒙古独立,连梁启超等人都因惊醒而高声疾呼“共产主义也是我们的敌人,其危害我们中国的地方,更甚于帝国主义式的敌人。”国民党也公开指责苏俄,但是加入了国民党的共产党员,却没有一个人因苏俄分裂中国国土,而与国民党同持应有的反对立场。相反,由于苏俄与北京军阀政府建交并订立“中俄协定”,已参加国民党的李大钊等中共党员,竟在苏俄指示下立即承认北京政府,公开违背参加国民党时所发表的关于反对和不承认北京军阀政府的声明,并支持苏俄强行在外蒙驻军;甚至在苏俄的授意下,赞成外蒙古独立,企图出卖中国对外蒙古的主权。此时,李等的所为与卖国者何异?

再如,当一些国民党人,如刘成禹、冯自由、谢英伯、许清和等针对中共党员蔑视国民党的纲领和纪律而开会警告李大钊等不得利用跨党机会以攫取国民党党统时,李大钊等即向孙中山控告刘成禹等四人“不守党纪,以挑拨国、共恶感”。刘等四人即以中共在其机关刊物上任意诋毁国民党为证,孙中山乃宣布四人无罪。

正是在这种“只顾目的、不择手段”的党性下,中共逐渐夺取了国民党的组织权、党权、军权和舆论权,而李大钊在这一过程中起着重要的领导和组织作用。

1925年,李大钊因“假借共产学说,啸聚群众,屡肇事端”被北洋政府下令通缉,他遂逃入北京东交民巷苏联大使馆区,继续指挥活动。东交民巷是使馆区,按照《辛丑合约》,中国军警不得进入。

1927年4月,张作霖控制的北洋政府经列强同意后派兵查抄苏联使馆,发现了大量军火及策划进行颠覆中华民国的活动证据,共七大卡车文件;此外亦在藏匿在兵营中的李大钊的驻地查获了苏联大使馆的关于发动武装起义的文件,毫无疑问,叛国罪乃是重罪。李大钊全家被捕。

北京教育界和政治界呼吁宽大处理并通过普通法庭审理李案,但北洋军前线将领要求严惩。李大钊最终被送交军事法庭,并以和苏俄里通外国的罪名被判死刑。张作霖同意李大钊的要求,对他实施绞刑而非枪决。

为什么要采用绞刑呢?要知道当时中国杀人主要采取杀头或者枪决的方式。原来李大钊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因此提出采用比较体面的受刑方式——绞刑。

对此,大老粗张作霖并没有置之不理,而是表示尊重,并命令驻外领事馆,向有关国家购买绞刑架,最后从美国买到了一个,完成了李大钊最后的愿望。中共党史中说“行刑者为了折磨李大钊,竟绞了他三次,历时28分钟”,而笔者更倾向于认为是行刑者缺乏经验才导致如此惨况的发生。

李大钊去世后,北大教授及其友人纷纷捐款,并发起公葬。但在中共地下组织的安排下,李大钊出殡演变成了声势浩大的政治示威,并打出了“李大钊先烈精神不死”的挽联。然而,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该想一想,一个宁愿保卫一个红色侵略政权而不要自己祖国的人的精神可赞吗?是什么让他变成了这样一个忘记道义而心向他国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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