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怨积蓄 “中共正坐在火山口上”(图)


广东新塘镇发生警民冲突

《南德意志报》评论认为,中国近来发生的炸弹爆炸或焚烧警车等暴力事件说明,这些看似不相关的“局部烈火”,其实有着“制度决定”的共同特征,中共正坐在火山口上,民愤的火山正在“明显地蓄势待发”。

“民愤炽热如火山”

《南德意志报》6月18日的评论这样开头:“中国已经进入一个炎热的夏天,自制的炸弹在沿海省份福建的政府大楼前爆炸,自制的汽油弹在甘肃的一家银行点燃,整个西藏由于持续的动乱暂时对外国人关闭,内蒙古人在内蒙古起而抗争,就连富裕的南方省份广东,警车也被焚烧。”

作者接着写道:“点燃这样那样局部烈火的,有的是因为房屋被剥夺而愤怒(福建),有的是因为被解雇(甘肃),有的是因为采煤毁坏了牧场(内蒙古),还有的是因为警察凶狠对待一名怀孕的农民工(广东)。表面上看,这些事件彼此之间没有关联,而且抗议运动也没有连成一片。”

“可是,所有这些局部抗议是有相互联系特征的,就像一个公分母一样可以清晰辨认。采用暴力的人,一再是那些觉得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者,他们走投无路,看不到解决冲突的公民社会的合法途径。无论是福建的一位房产主为其房屋被拆要求更多补偿,还是甘肃的一个银行职员要求撤消对他的解雇,或是内蒙古的牧民要求惩罚杀害抗议者的凶手,到处都可以发现没有势力或者没有金钱的人,在这个新的中国沦为二等公民的现实。”

评论说,“共产党的领导集团,尽管在北京蜷缩在高墙之后,但对于大墙之外全国公民不服从现象的涌现,已明显感到担忧。因此,‘社会管理'成为了党的最近三次高级会议的焦点,即去年11月的政治局集体学习,今年2月的省级领导干部讨论会和5月份关于‘执政创新'的政治局会议。”

“甚至通常表现温顺的党报,也大声呼吁摈弃那种动不动就挥舞警棍来解决矛盾的做法。比如《财经》杂志的网络版这样评论说:中国领导人清楚,面对社会矛盾,中国社会已经站在了十字路口上。”

民愤的制度原因

评论指出,“其实,处于审查之下的中国报刊所能说的再明确不过了,中国各省的所有炸弹爆炸、街头抗争和游行示威最终都是制度决定的。中国迫切需要的是独立的司法,它所需要的法官不应由那些希望为他们对付二等公民,为他们大量攫取土地和采煤进行辩护的党内高官来挑选和任命。它所需要的检察官应能不顾嫌疑人的职位高低和人际关系对不公正予以追究。”

“简言之,中国所需要的是,共产党统治阶层能够明白,过分无耻地剥夺自然资源或者过分地将公有财富攫取到海外私人账户上终将会导致火山爆发。而这个火山在今年夏天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喷发前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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