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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舞台,闹剧一台台!

 2011-06-16 11:5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网易博客”上,有篇署名柯云涛的文章。对近年来,重庆的“唱红”進行评论说:2011年,重庆仍然不“寂静”。还上演着一场场“闹剧”,而且有蔓延全大陆的意思。为什么说“渝戏”是“闹剧”呢?,看看它的几个“摺子”便可领略一二。

一出是“着装下乡”。重庆政府,花纳税人的钱,为每个下乡干部制作了一身“红军服”。此“红军服”,颜色鲜亮,绝不像当年的红军服那样的褴褛不堪!“渝戏” 的“班主”一定会认为,着此“戏装”在身,其“工作效果”必“事半功倍”!“人靠衣服,马凭鞍。”么。我终于“悟”出了那些“跳大神”的“神汉巫婆”们,在他们“作法”时,必须穿上那些怪异服装的道理了!

一出是“乱认祖宗”。重庆市长在为他们的“红色文化”辩解时,竟然给莎士比亚和《马赛曲》戴上了“红帽子”!《马赛曲》曾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战歌,如今是法兰西的《国歌》。莎士比亚肯定不会被承认为“无产阶级”知识份子; 法兰西是资本主义国家。我弄不明白,“红色”作为“无产阶级”的“专用色”,是怎么会涂在他们的头上的?

一出是“脸比墙厚”。面对汹涌而来的质疑和批评,曾经踩断自己老爹三根肋骨的“渝戏班主”,毫无自省之意,尽显不屑之傲。敢打老爹,可见其心黑;死不改悔,足见其脸皮厚!

一出是“法律是丫鬟”。最近,重庆市委的某负责人说,在押的犯人,如果能积极“唱红”,可作为减刑的依据。此话一出,舆论立刻哗然。唱唱领导们喜欢听的歌,竟然能减刑?真是“犯法不要紧,只要能『唱红』!”在“渝戏班主”的眼里,什么《刑法》、《民法》、《宪法》,只不过是任我驱使或亵渎的丫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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