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下萨克森州高级法院
【看中国记者甄贞报导】据海外明慧网12日消息,德国首例中共“610”间谍案于2011年6月8日宣判,被告人John Zhou(周超英)被判缓刑2年,并被处以15,000欧元罚款,以示警告。周超英是首位由于为中共情报机构刺探海外法轮功团体情报,而被判刑的德国华裔。中共当局打压法轮功的核心机构“610办公室”也因此在德国社会曝光。
今年55岁的周超英,自2006年3月起与中共“610办公室”密切接触,频繁地将海外法轮功学员的信息提供给中共情报机构,其中包括法轮功学员使用的网络服务器密码,以及德国法轮功学员的个人信息,使得中共得以监听法轮功学员的谈话并对德国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同时,虽然法轮功活动公开,但中共也借此达到干扰相关活动的目的。除此之外,周超英受命为“610”高官撰写了一份长达300页的所谓“报告”。
德国反间谍机构──宪法保卫局在周超英首次与“610”高官陈斌(音译)及其同伙在柏林市中心的Park Inn酒店见面之后,用了长达4年的时间对其进行跟踪调查。2010年5月,德国警方搜查了周超英在德国的住所,随后德国检察院开始对其进行正式调查。继德国下萨克森州高级法院今年5月26日首次正式就此案开庭之后,6月8日再次开庭。
周超英承认他将很多德国法轮功学员内部的邮件转发给了陈斌,但他在陈词中为自己“辩护”,德国检察院认为,周超英其实对自己的辩护“不切合实际”,“实乃荒谬”,并认为周超英与“610”高官密切接触的动机并非他自己说的那么无私,而是抱有个人企图,至少是为了能够拿到回中国的入境签证。检察院在法庭上表示,当周超英与陈斌2006年3月第一次见面时,前者便答应就法轮功事宜与陈斌合作,陈斌是周超英的直接上司。
德国《明镜》周刊2010年5月刊登的一篇报导说,陈斌与周超英首次见面时即提出想与其在医学项目上合作。“项目合作”是情报组织招收线人时常用的钓饵,也常被用来做掩护,避人耳目。
周超英触犯德国刑法,犯间谍罪
根据德国检察院提供的证据,周超英在前后长达4年的时间里与陈斌接触极为频繁,几乎每周都会通过skype通好几次电话。德国检察院在公诉书中说,“610办公室”作为中共为打压法轮功而于1999年6月10日特别建立的机构,属于中共情报组织的一部份。John Zhou(周超英)向“610办公室”提供法轮功学员的信息触犯了德国刑法第九十九条,犯有间谍罪。
检察院表示,德国“法轮大法协会”是在德国正式注册的协会,其许多成员是德国公民。德国有义务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检察院在法庭陈词中强调,德国绝不能姑息间谍行为,并应将其行为公诸于世。
根据德国刑法第99条,间谍罪最高可判5年监禁。周超英间谍案的证据确凿,法院量刑的关键就在于他是否是有意泄密。德国下萨克森州高级法院的法官认为,周超英的犯罪行为属实,但鉴于其没有前科,并且全盘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决定对其从轻发落,判缓刑2年,罚款15,000欧元,责成其将罚款于7月31日前汇到大赦国际德国分部的帐户上。
法院警告周超英说,2年之内,一旦发现其继续从事间谍活动,将处以刑罚。与第一次开庭时尽量表现出的若无其事的态度不同,周超英在第二次开庭时,神情低落。法官宣判后,他只说了一句:“感谢法庭的公平判决!”随后就与律师匆匆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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