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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什么才是正确的政府角色

 2011-06-14 12:1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4

在一个由政府、企业、社会大众联合构建的系统中,一定要以民为本,以百姓的利益为最大的前提,才是最大的目的。

近期,国内食品安全事件再度集中“爆发”。“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炸弹西瓜”等事件又接踵而来。政府看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重拳出击,快速出台了许多严厉的法规条款。只是不少人担心,这些事件风头一过,基本就没有人过问了,我们也基本上看不到任何的追踪与跟进。100年前的美国,他们的食品与药品的生产比今天的我们好不到哪去,也是一团乱麻。他们也有各式各样的黑心工厂,那时候的美国比起我们今天的“行业黑幕”毫不逊色。那么为什么现在我们和他们有这么大的差距呢?就是因为他们懂得“亡羊补牢”。

“免检”制度让人搞不明白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现象,美国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批准的产品,我们的老百姓都敢买,中国香港质监部门认证的产品,我们的老百姓也敢买。但如果是我们中国内地质监部门认证的产品,老百姓都敢买吗?看看这些出问题的产品,哪个没有被监管部门认证过?其中不少还是免检产品。其实我一直搞不明白一件事,就是为什么会有“免检”这样的制度出台。我们的产品质量真能好到不用检测的程度吗?如果大部分产品都能免检的话,那我们怎么能树立起执法部门的权威?

FDA与糖精的故事

糖精从它诞生的那一时刻起,就受到很大的争议。FDA的第一任局长,也是著名的化学家,他自开始就认定这东西对人体有害。而罗斯福总统因糖精能解决他糖尿病的痛苦,而坚持认为糖精无害。到了1960年,一项研究证明大量食用糖精会导致老鼠患膀胱癌,但是由于无法最终确认是否能对人体致癌,国会就要求在含糖精的食品上标注“糖精可能是一种致癌物”。此后,他们又对糖精进行了大量研究,最后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它和人类的癌症有什么必然联系。直到2001年,克林顿总统签署法令,撤销了糖精可能致癌的标注。对于这么一个小小的糖精,他们都会这样大动干戈,纠缠了几十年。这样的一个质量监管部门,你觉得他们会糊弄人吗?他们认证的东西你会不放心吗?

药品审批背后的巨额利润

在2004年,我们药监局就受理了10009种新药的报批,而美国呢?同期美国药监局受理新药报批的数量也就148种而已。2008年我国批准新药165件,批准仿制药生产1502件,美国FDA批准多少呢?24件。要知道,在我国每一种药品被批准的背后隐藏的都是巨额利润。2009年中国通过医院销售的药品金额高达356亿美元,仅次于美国,而且我们现在以每年27%的速度增加。麦肯锡就预测说到2014年中国在医疗方面的开支总额将达到5210亿美元,2016年达到6590亿美元。 这么大的市场,这么巨额的利润,这些药厂当然会想尽各种办法打通这些拥有审批权的官员,而前两年被判死刑的国家食品医药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就是一个可耻的佐证。

要重视独立专家的专业性意见

美国的药厂实力自然不必多说, 一个药品实验动辄上亿美元的开支,那他们是如何保证“裁判”不受药厂影响的?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美国几乎每份FDA报告的起草人都要做“利益冲突”的申明。如果报告人与相关的某方有利益上的关联,比如接受了相关企业的科研项目、差旅赞助或者奖励,也就失去了“独立性”。对于FDA来说,独立专家的意见才是“专业性”的意见。如果专家隐藏“利益冲突”的话就会失去信誉,以后在整个学术界就无法立足了。而且一旦被查出来,药厂也别想有什么好果子吃,因为他们将面临着严刑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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