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桑兰的证人路平真敢骗
桑兰告18亿的索赔案早已闹成了娱乐网民的肥皂剧。在那个恶棍律师海明自己承认根本没有什么“联合国律师团”之后,在海明把所有索赔额(无论是18亿,还是21亿)都从起诉书撤下之后,也就是说,在明知道海明炒作的这两个“最重要的卖点”都是弥天大谎之后,桑兰和丈夫黄健仍然和海明乐融融地合作。这说明,桑兰黄健完全是和海明一样的恶棍!
我本来还以为桑、黄由于不懂美国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是被海明这个恶棍骗了,所以对桑兰这个残障人多少还有些同情。但现在看来,桑兰之“毒”鲜少有人可比,黄健之“劣”则是登峰造极。他在网上骂人的下流程度,是十八层地狱里都绝对找不到的。
中国古语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这桑兰案,在流氓恶棍的小丑闹剧之上,现又加上一个骗子凑过来搅局。在海明一再撤梯,要步当年跟CNN打13亿(媒体炒作后就撤案)后尘的时候,又冒出一个所谓“证人”、七十多岁的美籍华人路平,说他当年目睹被告刘、谢夫妇的儿子薛伟森“性侵”桑兰,他还有桑兰的血迹和录音。
刚从媒体上看到“路平”这个名字时,觉得有点眼熟。随后看到路平在记者会上的录像讲话,完全确定了,世界真是很小,这个路平,居然还跟我打过交道。
先说他的所谓证词,本应是交给法庭,由法官和陪审团裁决其可信度。但路平和桑兰律师却高调开记者会,公布证词。既然这样,他这个证词就成了公众讨论的题目,谁都可以根据常理,来评论他的“证词”是否可信。
首先,有点常识的人在第一时间都会质疑,为什么路平当年不告?美国有言论和新闻自由,并是法治国家,怎么路平一直不吱声,13年后才出来嚷嚷?他13年前不替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讨公道,现在冒出来什么意图?
其次,当时桑兰住在薛伟森家里,如果薛有不轨想法,那么在自己家里,什么时候都有条件,为什么偏偏要等到“路平医生”来的时候,当着他的面做出格的活动?编故事也要符合基本逻辑吧?
第三,路平说他到薛伟森家时,看到薛正在沙发上搂着桑兰,上面盖条毛毯。然后听到桑兰说,怎么有血了?既然是盖着毯子,那下面发生什么事,路平是怎么“目睹”的?他有透视镜?
第四,当时并不是桑兰和薛独居,桑兰的父母也在那里。在这种状况下,如果薛伟森真的“性侵”,怎么会在大白天,还是在客厅?难道路平想证明薛伟森是弱智者?而且,桑兰父母在干什么呢?他们纵容薛性侵桑兰?
第五,基本常识,在美国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从《纽约时报》的报道照片来看,形象个头都不错,他要想找个女孩子,或仅仅解决性问题,实在轻而易举。在美国,连高中生有女友和性生活都司空见惯,薛伟森会去“性侵”一个下身毫无感觉的瘫痪人?
第六,路平说至今保留有桑兰的“血迹”。他怎么得到的这血迹?怎么能证明是“性侵”造成?而且一个老男人13年保留一个女孩子的“血迹”?这个行为本身不是怪异、不是病态吗?事实上,这整套说法都令人怀疑:是不是全是虚构的?
这种质疑不是空穴来风。路平有过凭空撒弥天大谎的前科。
从网上看到的路平就桑兰案的谈话表明,他当时和桑兰的监护人夫妇发生争执,被终止对桑兰的推拿。所以不排除这次路平出来“作证”是挟怨报复。就像那个新华社记者杨明,明显因为13年前欲采访桑兰不顺(他自己撰文说),就利用此机会泄当年之愤,在完全没经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就在媒体上白纸黑字、用文学描述手段给薛伟森定罪了。我真惊讶,对性侵犯(他们描述的内容等于强暴)这种重罪,他们居然敢随便到媒体上指控,而且还是在桑兰本人没有做出这一指控的情况下。如果法院做出无罪判决,路平难道不怕因“伪证罪”而坐牢吗?杨明难道不担心薛伟森跟他打诽谤官司吗?
13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你说,他说,没有旁证,很难裁决。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打到法庭,当事人的历史,说话做事是否诚实、靠谱,就成为重要的参考。
我起码了解这么一件事:大概是十多年前,路平曾参与民运活动。要跟民运领袖王若望合搞一个“中共冤错假案索赔委员会”。但很快他们就分手了,因路平做事太离谱。他张罗的那个组织,公布了一批“顾问”名单,把达赖喇嘛也列上了。我当时看到这个消息,就感觉不是那么回事,因为达赖喇嘛不可能给什么中国人的民运组织做“顾问”。后来一打听,藏人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这就是路平的做事风格,属胆大包天类型。敢在达赖喇嘛这种人物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随便就拉到他的“顾问团”里,比海明的“联合国军团”更有气魄。
估计他当时列出的“顾问们”都是这么来的。顾问中还有个纽约的女作家莫利人,她既不认识路平,更不知道为什么被列到了顾问名单里,所以很生气。由于该组织是打着王若望的旗号,所以她就跑去跟王若望抗议了一顿。写到这儿,再次感叹世界真是小,那个当年被路平强加的“顾问”,就是今天桑兰案被告律师莫虎的姐姐。
世界不仅小,而且滑稽。1994年5月,我在北美《世界日报》周刊发表了一篇长篇调查评论文章“周恩来的私生女是真是假”,揭露《叫父亲太沉重》作者艾蓓冒充周恩来私生女一事。这个叫路平的人,大概是从王若望那里拿到了我的电话,所以看到我的文章后,给我打了过来,说他拿到报纸后,认为这文章不能随便读,他特地去买了罐啤酒和花生米,然后坐下来好好品尝。品尝完之后,就来跟我这儿叫好。但不知这路平老先生意识到没有,他当年是为我揭露艾蓓撒谎而叫好,但后来他自己是否也去撒弥天大谎了呢?
1995年7月底,异议人士吴弘达去中国被捕,王若望组织了很多人去首都华盛顿声援。当时我也参加了,在活动中也见到了这位路平先生。王若望后来的记述文章还特别提到他。
路平后来还搞过什么组织,就不清楚了,只是这两天从网上查到些报道,例如2009年8月,路平参加民运人士为司马璐举行的90岁祝寿会并讲话。2009年9月,被毛打成大右派、后旅居法国的民运名人林希翎去世,《北京之春》编辑部给她举行了一个追思会,从报道上看,有14人参加及发言,其中就有这个路平。该刊报道说,“林希翎生前好友路平”在发言中“回忆了与林希翎的共同经历,赞扬了林希翎与专制制度斗争的勇气。”事实上,那个林希翎,品质恶劣超过海明,精神症状也超过海明,一个吓死人的可怕女人(我会另写长文评论)。海外民运搞得一塌糊涂,除了客观原因之外,大小林希翎品质的人“胡闹”是一个不小的原因。这个路平,从几件已知的事情上来看,也在林希翎的路子上。
这次路平出来为“桑兰被性侵”一事作证后,被网友查出来的他的资料令我震惊,因为这次他绝不仅仅是搞组织拉大旗做虎皮的不靠谱了,而是回中国撒弥天大谎去了。
路平在山东滕县(现为滕州市)出生。1988年从中国来美。2008年,路平曾回到山东,去了滕州市东郭镇。据当地莲青山旅游网的报道(注1),这位路平居然摇身一变,成为“在美籍华人中其经济实力颇具影响”的“实业巨子”。这个头衔可是吓人的,得是李嘉诚、包玉刚之类,才被华人媒体捧为“巨子”。这没有什么人听说过的路平,怎么成为“巨子”了?
那这位“路巨子”办什么大企业?这篇报道说,路平在“纽约开一家颇具规模的私人医院”,还注册有“一家出版公司”,还开办“一家文物收售中心”。他住的房子就更阔气了,是“一处千亩地的庄园”。这位美国的“实业巨子”路平还是“医学博士”,并是“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两处名牌高校的客座教授”,“作家、学者、书法家”等等。
我在美国住了20多年,别说没见识过,都没听说过,哪个八十年代末(已经50多岁)从中国来美国的华人有这么大的“成就”:既是企业巨子,又是教授、医学博士,还开私人医院,办出版公司,住一千亩地的庄园!
都不用调查,仅凭常识,就知道这路平是在漫天胡吹。因为根据东郭镇政府旅游网这篇报道,路平原为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主编,1988年到美国。那他靠什么资本成为“实业巨子”的?哪方面的企业? “注册的出版公司”在哪条街?他的“文物收售中心”在多少号?路平没有在美国读过医学院,他的“医学博士”在哪儿拿到的?他在美国连医生执照都没有,那间“颇具规模的私人医院”在哪儿开的?至于“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两处名牌高校的客座教授”,他是哪年哪月,在这两所大学教的是什么课程?
路先生到底是跟东郭镇的官员喝假茅台喝出了毛病,还是在山东莲青山梦游时说胡话被报道了?
就连路平在中国时的“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主编”也是编的。因为我直接打电话到该出版社调查,该社编辑部金主任特意到人事处问询,答复说:路平只是在该社短暂地做过编辑,“没有行政职务,社里只有社长和总编,没有主编这个设置。”
我在那篇评艾蓓冒充周恩来私生女的文章中感叹过,艾蓓敢撒弥天大谎,是那种撒谎如撒尿般随便的共产文化产物,他们已不知道谎言和真实的区别。现在,艾蓓有了路平结伴,还有海明壮胆。路平能跟海明“唬”到一起,并非偶然,实是“谎以类聚”。像海明的纽约大学(NYU)教授、美国国会颁奖等等,都跟路平同样,谁是小巫,谁是大巫,都很难区别了。
至于路平在美国住在“千亩地的庄园”,更是谎撒到天边。别说路平没有任何庄园,他根本就是靠美国救济生活呢!美国《世界日报》2008年5月的一篇报道写道(注2):路平曾在中国被骗。当时路平回到山东,用三万美元跟人换25万人民币,结果钱被骗去。路平在这篇报道中倾诉,那三万元是他的全部养老金。他回到美国后,当时“正在申请纽约曼哈坦的老人公寓”。
这路平真够绝的,我既没见识过哪个华人有“千亩地的庄园”,也没听说过谁来美国20年,还“穷困潦倒”到只有三万美元。这个路平是可以把两头的路都踩平的!往左往右,都可以把谎撒到头。
桑兰案现在是大谎套小谎,大恶棍、小泼皮,一天一场戏。现在又冒出个70多岁的老骗子。黄健、海明、路平,加上新华社的杨明,用graphic、explicit(形象、赤裸的)语言,描述桑兰那个所谓“被性侵”过程,等于是把桑兰剥个赤条精光,放到网上让人随便语言强暴。而桑兰对黄、海、路、杨用猥亵的语言把她剥光之举,居然一声不吭。难道她是在享受那个用语言把她剥光、强暴的过程吗?
现在美国媒体上最受关注的是一起母亲涉嫌杀害两岁女儿案,电视上全天候地报道法庭审判过程。许多观众为能到庭现场观看判案,凌晨去排队,上周五还挤伤了人。
我在想,如果这桑兰案真能打到法庭,律师们一条一条地像上述案件那样对质起来,实在是一场太好看的戏了。看那些撒谎者怎么圆谎,会是有趣极了的消遣。我只是非常担心,现在海明在太快地挖逃跑的通道,死活也不让案子上庭。他只想在网上娱乐大家,而到庭上娱乐的本事还没到家。
我一直在等待海明的传票(他怎么到现在都不发?),因为有了传票,万一这桑兰案真能打到法庭,我就不必为了能现场看热闹而大清早去排队了,保证有座位。可那个过于孬种的海明,刚把指名道姓要告我的宣言贴到网上,不到一天就删掉了。
我一直挺遗憾,没有机会真面对一场诽谤官司,实践一下从书本上学来的打诽谤案知识。当年吴征杨澜没敢真告,那个撒谎卡麦隆百万美元把她的小说搬上好莱坞银幕的贝拉,和她的代理人安波舜高调在网上表示要告,贝拉作品的抬轿评论员白烨发表律师信要告,最后一律都不见影儿了。
这次桑兰案,更是由泼皮、无赖、骗子组成的“桑兰恶棍团”小丑闹天下,加上新华社记者当啦啦队。如果桑兰的这一堆起诉,一个案子也打不到法庭上,不知会让多少想看热闹的人失望。
但路平案倒真有可能打到法庭,因为他对薛伟森的指控是“强暴”,且不说薛伟森是一个普通人(private person),即使他是一个大名鼎鼎的人,你诬告“强暴”,而且是公证后交给律师,作为法庭证词用,那么等于是“伪证罪”,会被法律追究。因为从路平公布的内容来看,他什么实质性的证据都没有。而对薛伟森一方来说,仅仅网上,就有大量过去这些年他们(跟桑兰)友好互动的证据,2008年桑兰黄健来美国还住刘谢家,他们的儿子还陪桑兰去游玩。这本身就推翻强暴一说,等于路平做伪证。
即使桑兰的案子打不上法庭,薛伟森也可告路平“诽谤”。路要想躲官司的话,大概只有一个路子,就是逃回中国了。但这位“路博士、平教授”经过这次网络曝光之后,还有中国人会买这位“实业巨子”的账吗?(caochangqing.com)
注1:“美籍华人路平先生到山东莲青山地质生态公园观光考察”:http://www.tzdongguo.gov.cn/lydt/t20090613_76660.htm
注2: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生根、归根?”:
http://www.newcenturynews.com/Article/huaren/200805/20080505190307.html
2011年6月12日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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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