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10时许,鄂州市人大代表朱三咏因醉酒驾驶被依法刑事拘留。
26日晚8时许,在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下班后着便装的黄警官等4名民警看到,一轿车向后倒车,将后面停放的小车撞损。民警上前将开出数米远的轿车拦住,告诉车主撞伤了车,不能就这么溜了。
车主不听劝阻,黄警官拨打110报警。车主随即掏手机叫来几名小青年,对黄警官等人拳打脚踢。
民警赶到后,黄警官等人亮明身份。车主见状大叫:“我是市人大代表朱三咏,你们警察粗暴执法!”围观市民纷纷指责。 朱三咏拒绝警方的现场酒精测试。民警只好强行送其至市二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测试。
27日,检验结果显示,朱三咏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59mg/100毫升,超过醉驾标准80mg/100毫升。警方随即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递交报告,呈请许可对市人大代表朱三咏采取刑事拘留。下午3时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回复同意。
朱三咏在交警直属大队看到结果,提出异议。民警当即将其另一份血液样本,送往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检验。当晚10时许,鉴定结果显示,朱三咏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58mg/1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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