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纳粹刽子手艾希曼到中国GFW之父方滨兴

有消息说,被称为中国“长城防火墙”(GFW) 之父的国家工程院院士,北京邮电大学校长方滨兴,近日在武汉大学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时,被愤怒的同学们“赐予”了扔鸡蛋和拖鞋的“礼遇”。对此,有武汉大学校友在其博客中写道,不管那位同学是不是武大学生,作为武大学子的我,还是为在母校发生的这次“壮举”感到十分骄傲与自豪。同时,也促请那些此前在网络上曾为此举贴出悬赏的网友们,真正兑现自己的承诺。我们今天的话题就从这里说起。

尽管如此,据我所知,也有相当一部分人为方校长的这次遭遇打抱不平,认为方不过是一介技术人员,只是在忠实执行上级下达的命令而已,因此,针对其个人采取的这种行动未免过于偏激。

中选网上作者杜次郎的博客文章说,其实,这种论调并不仅仅被拿来为方校长辩护,针对近来某些事件中的无论是城管也好,法官也罢,也总是有人以所谓“身不由己”为理由,替这些人开脱。客观地讲,这种观点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毕竟,作为一个可恶制度的体制中人,如果不能按照体制的要求去作恶的话,那就意味着其永远都没有出头之日,永远都只能在体制的边缘徘徊,甚至说不定哪天就会因为坚持原则,而被这个体制淘汰出局。如此看来,他们的确有着种种“身不由己”的理由,但问题是,仅仅因为这些所谓“身不由己”的原因,一个有良知的个人难道就应该无条件服从于这个邪恶的制度,进而为其助纣为虐吗?!

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那个“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作为德国纳粹党的高级官员,艾希曼曾经是惨绝人寰的犹太大屠杀中“最终方案”的主要负责人,因此可以说,其手上沾满了数千万犹太人的鲜血。但他本人却并不是一名丧心病狂者,就是在履行其“刽子手”的职责时,他的心中也曾经有过那么几分钟的傍徨。但最后,在所谓 “身不由己”的情况下,或者说,在“责任心”的驱使下,他还是将无数的犹太人送进了集中营,继而又送进了毒气室。面对这样一个仅仅只是“忠于自己责任”的犯人,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决呢?当然,历史对此已经给出了答案,那就是最严厉的判决 ----- 绞刑。

同样的例子,也发生在柏林墙被推倒之后,一位曾经的东德士兵,被指控枪杀一名企图翻越柏林墙的无辜平民。当那名士兵以这是“长官的命令”为自己辩护时,那位法官却说出了一段至今都值得我们深思的话,那就是:你虽然被命令向平民开枪,但却没有被命令必须杀死他,你当时完全拥有“将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自由和义务。的确,在良知面前,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将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自由和义务。再回到我们的问题,现在看来,那些所谓“身不由己”者并非真的“身不由己”,尽管体制是罪恶的,但这也并不能成为你协助作恶的借口。

杜次郎的文章又说,就算方校长的确只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也许他的内心深处也曾有过对这种行为的怀疑,但只要你做了,就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道理很简单,上级领导们并没有让人拿枪指着你的脑袋,逼迫着你去开发什么“长城防火墙”,作为一名高级工程师,即使不接这项工程的话,也完全可以在体制内或体制外生活得很好,但是,你却在强权和良知面前,还是选择了强权,抛弃了良知。所以,这绝不是一句什么“身不由己”就能为自己开脱的。

与此同时,那些为这类体制内作恶者辩解的人,不知你们有没有想过,其实他们并非真的无从选择,比如说,当今已经被公认为是全民公敌的那些城管之流。难道说,这个可恶的体制真有逼着他们去为非作歹的力量吗?难道真有人拿枪顶着他们的脑门,去逼迫其对小贩们大打出手吗?难道他们的生活境况已经到了不当城管就活不下去的地步了吗?其实,身处一个专制的国度里,几乎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地面临这样的选择,总会有那么几次,人们被迫在坚守良知和为这个体制充当打手之间作出抉择。要知道,坚守良知很难,屈服于强权和种种诱惑却很容易,但良知和正义并不是虚无缥缈的,也许说不定哪天你就要接受应有的“审判”了。这种“审判”,可能是未来某一天被送上法庭,也可能就是眼下的飞鞋和鸡蛋。

文章最后强调说,在我们这个积极参与公众事务的风险和成本都相当高的国度,人们无法要求每个人都能够为公众利益挺身而出,但我还是希望每个人都能守住作为一个“人”的底线。改变自己,或者说,别让这个专制制度改变你,固然并不代表就能改变这个国家,但就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到的话,国家的未来也就无从谈起了。不要让自己堕落成为新时代的“艾希曼”!这就是本文的结语。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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