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某小学教师涉嫌强奸多名小学生,20日,中新网记者从于都县委宣传部及于都县公安局证实,犯罪嫌疑人曾小平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正在接受审查。有网民曝出,该教师“有前科,曾因玩弄女生被揭发,后被有关领导遮掩,赔钱过关。”(5月20日中国新闻网)
因为职业的缘故,看到、听到和知道道德败坏、禽兽不如的教师猥亵、强奸学生的案例太多太多了。对于此案中的曾小平这个禽兽,鄙人鄙视他,但更应该鄙视的却是为他遮掩的“有关领导”。于是鄙人很想知道,这“有关领导”到底是啥领导?既然报道中没说,鄙人就来猜测一下吧。
第一,“有关领导”是学校领导。学校出了这种事,很丢脸,既怕教育主管部门理抹,又怕影响学校声誉,大多喜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殊不知,这种做法是对禽兽的纵容,因而让禽兽有了继续伤害学生的机会。
第二,“有关领导”是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学校出事,教育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一般要负领导责任。为了逃避处罚,哪怕只是通报批评,分管领导也十分害怕,因为会影响仕途;如果是什么处分,特别是涉及到“帽子”的事情,更要煞费苦心,遮遮掩掩,祈求蒙混过关。
第三,“有关领导”是公安部门领导。或许学校重视了,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了,但公安出于“好心”,考虑到这类事情既对禽兽影响大,更对受害人影响大。如果禽兽教师能出钱将事情摆平,就调解调解把案子结了,大家省事。有钱好办事,这是潜规则,也是明规则。
第四,“有关领导”是宣传部门领导。出现这种事情,无疑是为当地抹黑,大多宣传部门却只喜欢“抹红”,多次强调“案子”的事情要少报道,即使是正面的也尽量不报道。按照这种思维,“有关领导”完全可能是当地宣传部门的。
第五,“有关领导”是禽兽找到的亲戚、能“光火”(说话算得了数)的大领导。在官场,官大高一级,小官都怕大官。只要大官一发话,小官都要抖三抖。有的大官不管法律不法律,老子天下第一,所以学校、教育、公安、宣传部门领导即使希望依法办案,但有大官干涉也只好作罢。
猜测归猜测。“有关领导”到底是啥领导,可以主动站出来,群众可以举报也可以“人肉”,由于没有权威消息,鄙人就只能胡乱猜测。为了避免“谬误”传成“真理”,不妨将“有关领导”揪出来“晒晒”。当今总体风清气正,但也有歪风邪气。歪风邪气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歪风邪气背后的“保护伞”——打掉“保护伞”比打掉歪风邪气难十倍、百倍甚至千倍、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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