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被诊“精神病”将医院告上法庭获胜诉

深圳一护士因为争奖金被医院强行进行精神病检查,结果被诊断有精神病。该护士在律师黄雪涛的帮助下,将医院告上法庭,并获得胜诉。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律师黄雪涛是深圳第二医院护士郭俊梅的律师,她对本台记者说,2009年12月郭俊梅等就奖金分配方案争议向深圳市政府信访办投诉。同年12月康宁医院精神病学主任医师高北陵借“上级工会领导”的身份与郭俊梅谈话,据此填写门诊病历,注明诊断结果为 “偏执性精神障碍”,建议住院治疗。

2010年1月深圳市二院领导陈斌等,在其他同事在场情况下,告知郭俊梅诊断结果,通知其调动工作岗位,但郭俊梅否认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不同意调岗。2010年8月郭俊梅将深圳第二医院、康宁医院及高北陵告上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郭俊梅胜诉,深圳市二院被判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但康宁医院及医生高北陵则不承担法律责任。黄雪涛律师说,

“我觉得这个案件它的意义还不是说误诊还是故意误诊,而是说在做精神病评估之前之后,有没有一个知情同意权的问题;有没有争得当事人自己同意,或者是替他的利益着想的这么一个知情同意权的行使问题。”

黄雪涛律师说一审法院认为,郭俊梅在深圳市二院工作期间并无任何工作失误,亦未出现因精神问题做出不当行为。深圳市二院因其与院领导发生争执就认为其存在精神问题,在未征得其父母及其近亲属同意情况下,聘请康宁医院精神病专家为其诊治,其行为本身存在不当之处,是造成郭俊梅名誉受损的主要原因。

“这样的精神病评估是为了谁的好处?到底是为了鉴定对象的好处还是为了公共利益?如果一个医学都是为了某一种公共利益,为了别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医疗本身,不是为了病患的好处着想的话,那这个医学就可能会走向背离了医学本身的一个基本的伦理。”

黄雪涛律师认为,康宁医院医生高北陵仅根据与郭俊梅的一次谈话,就初步诊断她患偏执性精神障碍;深圳市二院凭此初步诊断,就为郭俊梅调整工作,行为过于草率。高北陵亦违反保密义务向媒体披露郭俊梅的情感隐私和患病情况,这种行为必然导致郭俊梅的社会评价降低,伤害其名誉权。

“我看不到有一种职业伦理的内容在精神病医生的执业过程中起到一些什么作用。尤其是怎么保证精神病的医学能够用在去服务于精神病患,而不是服务于其它的目的。”

不过,对康宁医院和高北陵不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结果,黄雪涛律师表示并不满意,他们会继续上诉,继续追究高北陵在这起案件中应该承担的责任。

北京的益仁平卫生公益网站工作人员陆军说,从郭俊梅的案子在中国还不是孤立现象,

“在中国精神病收治方面很大的问题就是该收治的没收治,不该收治的反而被收治了。这种现象产生的一个主要原因应该有两个:第一个是精神病的收治,精神病的医疗现在是商业化的,所以很多医生都受利益的驱使,反正只要有人交钱,我可以把任何人给关起来收治,这是出于经济来考虑;第二原因就是因为在中国精神卫生的立法非常的不完善,所以导致没有一个非常有效的法律的规范来约束这些医生。”

陆军说,一个人一旦被确定为精神病而被收治,就成为了法律上的无行为能力人。因此医生在诊
断上一定要有职业道德,

陆军说,他希望郭俊梅的案子能够引起中国心理和精神病医生的高度重视,对公安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送来诊断或住院观察的精神疾病患者,心理卫生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安排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进行诊断,被诊断为精神疾病患者对住院观察有异议的,应该可以申请专家复诊;对专家复诊有异议的可向有资质的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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