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千亿公共安全支出尚不能涵盖维稳费用 (图)
特警维稳(看中国配图)
今年4月6日,新华网曾针对本台发表文章《捏造“中国维稳预算”缺乏基本常识》,指责本台“偷换概念”,将维稳经费与公共安全支出混为一谈。5月9日,大陆《财经》杂志刊登文章《公共安全账单》,其中明确提出:6000亿元公共安全支出尚不能完全涵盖直接或间接用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费用。
除去“造谣污蔑”等针对外国媒体的诛心之论,新华网文章的核心论点,一是“维稳”范围小于“公共安全”,二是公共安全支出超过军费开支在世界上有例可循,不值得大惊小怪。文章作者承认2011年度财政预算中确有高达6244亿元的支出项目,只不过将其称之为“公共安全支出”,而不是“维稳预算”,并由此指责本台“制造噱头、吸引眼球”。根据作者解释,中国的公共安全支出涵盖公安、消防、缉私等诸多领域,“远非只是维稳那么单一”。换句话说,在作者看来,“维稳”所包含的内容要少于“公共安全”,因此前者的数额也应低于后者的整体数额。
针对这种质疑,本台曾引述《光明日报》文章作为信息来源,这篇题为《“天价维稳”的无底洞有多深?》的文章承认,今天“把维稳当做第一责任,已成为地方政府和领导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这种思路引导下,2009年维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令人震惊:全国内保费用达到5140亿元,已接近军费的数额。作者同样把这笔费用称之为“维稳预算”和“内保费用”。如果说此类批评声音还没有足够代表性的话,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赵永琛在撰文辩护时也提到,“维稳投入实际上是国家对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以及公民安全进行的保险支出”,将二者等量齐观。
如果说,此前的讨论仍然缺乏事实例证的话,5月9日刚刚出版的《财经》杂志发表《公共安全账单》,以简明扼要的数据说明了“维稳”和“公共安全”的关系。
《财经》杂志文章开宗明义地提出: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容,它不仅包括日常治安、打击犯罪、应对群体性事件、可能引发舆论不安的私人矛盾,还包括各种公共政策和政府工程中的相关考量。换言之,在《财经》看来,“维稳”概念甚至比普通的公共安全概念更广泛。
《财经》杂志援引官方数据称,2011年中国公共安全支出预算数为6244.2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8%,略高于国防支出预算的6011.56亿元。而“公共安全支出”一类,涵盖了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方面。
数据显示,在2011年6244.21亿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中,和国家暴力机器直接相关的武警、公安、法院、司法、缉私警察五大类,预算额度即达到5064亿元,占全部公共安全预算的81%。其中,公安部门(含国安、铁道民航公安)预算高达3225.62亿元,其次是武警的1046亿元,而解决社会纠纷的法院,预算不过608.74亿元,占比9.7%。
公共安全支出的另一个特征是:地方政府的支出超过中央政府,二者分别为5219.68亿元和1024.53亿元,比例超过3∶1。这意味着地方仍是维稳的主体,其中县级财政的压力较大。此外,检察院、法院的经费主要依赖地方同级财政,这也加剧了司法权地方化现象。
《财经》杂志进一步指出,从全局来看,另有两块内容虽未列入公共安全支出项,但有重要意义:一是公共安全所涉部门支出的其他内容。例如公安部所承担的外交、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等。二是其他相关部门的支出。各级政法委的预算,国家和地方信访部门的预算,目前并没有列入公共安全开支,而列入一般公共服务大类下,且缺乏细目。但这两个部门也承担部分维稳重任。以国家信访局为例,其2011年财政预算8425.06万元,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费用为6645.99万元。由此,《财经》杂志得出的一个结论是:6000亿元公共安全支出,并不能完全涵盖直接或间接用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费用。
文章以江苏省江阴市一地为例,在2010年2500万维稳专项工作经费中,除了法制宣传、流动人口管理等常规项目外,江阴市公安局还掌握有每年500万元的“维稳经费”,实际用于在公安局内设立维稳办公室。对于基层政府而言,维稳办的角色至关重要。在江阴形成的维稳联席会议制度、维稳评估报告制度,已经成为当地政府实现社会稳定的主要方式。
正如《财经》杂志在编者按中所说,在当今中国,“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经济一起,成为政治生活的两驾马车,二者互为表里,共同构成各级政府工作的主要内容。”综上可见,将维稳与公共安全相提并论,已经成为海内外众多媒体的常识与通例,而并非新华网所称的“无中生有、张冠李戴”。至于是否“造谣污蔑”,相信读者自会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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