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的恶果,今日中国人全尝了(图)
土改时期批斗地主(网络图片)
1949年之前,大多数农村尊称土地和财富较多的人为“财主”、“老爷”。佃农(租种土地的农民)和长工,则尊称土地的主人为“东家”。那时候,虽然也有“地主”这个词汇,但除了酒宴上“略尽地主之谊”的客套话之外,寓含的是尊敬、崇拜与羡慕,绝对不含贬义。
租地主田耕种的农民叫“佃农”。几十年来流行一个别有用心的误导,彷佛佃农要租就租一辈子,爷爷租了孙子接着租,做牛做马也非租不可,这是极可笑的恶搞。租田户是个流动性很大的职业,佃农非常自由。且地主大都为佃农提供家具齐全的“莊屋”,以召来远客租种。大陆电影里,大凡地主收租时带着背枪的打手,凶神恶煞般去收租。但老人们说,:从未见过这样收租的。就是现在,若有哪位房东带着打手去收房租,估计这房子是永远租不出去的。只有市场上黑恶势力凶神恶煞般收取保护费,但收取保护费不是“市场行为”而是“权力行为”,和作买卖完全两码事。土地出租,却是市场行为,不存在强卖钱买。
民国时代,城市与农村边界是模糊的,城里生话的人与农村生活的人之间有着活跃的人员自然交流。在城里活得太累的人归田,进入悠闲的耕读之家的行列;农村中的无田户不愿做佃农,随时可去城里做农民工,绝对没有“城管”、“暂住证”之类的烦恼。那时江南的水稻一年只种一季。所以当“小暑”节气来到水稻开始成熟,收割就是一年当中的顶天大事。方言称收割为“开镰”。开镰之前,佃户会通知田东何日开镰。在开镰当天,“东家”(即地主)要送给佃户犒劳,而不是相反。常例起码是每户佃户一斤肉、两壶酒。有的东家还会加倍。
稻谷收割后要尽快晒干,否则很快会变质。晒时切勿混入石子,否则将严重影响米的质量。现代机米厂有谷粒和石子的分离设备,可以清除谷物中的石子,所以现在吃米饭很少硌牙。那时在农村没有这样的技术,如果稻谷中混入小石子很难清除。文革时有揭露刘少奇腐化的大字报,说刘在视察时,所吃米饭有专人一粒一粒挑选大米。其实是在挑米中的石子,而非挑好米粒。这说明在1960年代的机米技术还未很好解决米、石分离的问题。
1949年以前,地主的土地和财富有三种来源:1、祖传家业;有些人家,祖上好几代以前就拥有这些土地和财富。一般有钱人家总是送子弟读书,书香世家,守住家业,代代相传,只有传到了大陆“土改”时代,继承者因拥有祖传的土地和财富遭殃。“土改”中有不少贫富颠倒、是非混淆的现象,许多财主家不幸出了个好吃懒做、嫖赌逍遥的后代,把万贯家财卖得干干净净,变为沿街乞讨的叫花子,叫花子反而因祸得福,被划为贫农。2、在外地做官、经商发了财,回乡兴家置业,购买大量土地;中国几千年,一直是重农轻商的小农经济社会。那时没有银行,银钱放在家里,怕偷怕抢,存在私人票号风险很大不放心。那时工商业也不发达,人们压根儿瞧不起商人,不愿投资兴办实业。“要想家业稳,作田是根本。”有钱之后第一个念头便是买田。田是不动产,偷不走抢不去,年年增值,死后传给子孙,家人就不会饿死。3、勤劳俭朴,聪明好学,善于经营,在本地被称为“田秀才”,一辈子省吃俭用,有点积蓄便买田,土地渐渐增多,慢慢上升为中农、富农、地主。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大致是上述这三种。其土地、山林、房屋等不动产,在交易、过户的过程中,都签署契约,按章纳税,并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权证,既是公认的,又是合理合法的。
1949年前,地主阶层在农村中的正面积极作用无可替代。地主们青少年时期大都受过严格的教育,是农村中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他们读的是四书五经、孔孟之道,儒家思想,深入骨髓。95%以上的地主怜贫恤老、救济鳏寡孤独、助教兴学、救灾赈灾、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倡导文化活动(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举凡农村中一切需要钱物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都是由他们带头发起,热情赞助并充当捐资、献物、出力的主角。
经过十年寒窗进入上层社会(官场)的,大多数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当年的地主阶层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于一体,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的主流。即使许多科场失利、无意于仕途的读书人回到乡梓后,因其品德高尚、学问丰富、主持正义、办事公平,往往被推举为地方领袖,掌握着村、乡、区地方事务的管理权。当年的政府非常弱小,既没有社会救济概念,又没有过问地方事务的经济实力。大量地方事务便责无旁贷地落在本乡本土有声望的富绅、地主肩上。
兴办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需要大量资金,关键时刻要带头拿出白花花的银子来。有声望的富绅带头捐了巨资,人人跟进,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才能募集到大量资金,办好地方事业。那时差不多所有的乡村,都有德高望重、公益事业心强的地主,带头捐资。而当年地主将土地出租,解决了贫苦农民的就业问题,与资本家办工厂给城市贫民提供就业机会,与当今外资进入中国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是一码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资的回报,工商企业利润提成是资本的回报同样是一码事。
地主阶层当年在农村占有的土地和财富较多,是多种社会力量长期碰撞取得的均势与平衡,是两千多年来皇权专制社会优胜劣汰、自然选择的结果,是一种符合当时社会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经济结构要素。两千多年前,孟子说有恒产者才有恒心。意思是只有财产较多的人,做事才有责任心,因为他要对自己的财产负责,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对自己的声誉负责。当年,地主阶层以其财富、道德、学识和声望,责无旁贷地担负了政府职能缺失部分的职责,在农村中起着稳定社会的中流砥柱作用。
如果请中国大陆年轻人谈谈对“地主”的印象和认识,不少人会说出这样一番套话:地主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为生,是封建社会的一个剥削阶级。他们品德败坏,横行乡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其典型代表是黄世仁、周扒皮、南霸天和刘文彩。
黄世仁,延安时代歌剧《白毛女》中的老牌地主。剧中的黄世仁逼债,逼死了贫雇农杨白劳,强暴了杨白劳的独生女喜儿。喜儿出逃后躲在山洞里,以偷吃山神庙的供果为生。由于长年累月不见天日,营养不良,变成了“白毛女”。1950年代中期,中国大陆小学语文课本中有一篇《半夜鸡叫》的课文,节选自战士作家高玉宝的长篇自传体小说。课文里的地主名叫周扒皮。他为了催促长工们早起去干活,半夜三更偷偷摸摸趴到鸡笼子里学雄鸡打鸣,引起雄鸡纷纷啼叫。鸡一叫,长工们便不得不提早起床。后来长工们设计,故意将周扒皮当作“偷鸡贼”痛打了一顿,在嘻笑声中农民的仇恨得以发泄。而《红色娘子军》里的南霸天利用万贯家财,组织和支持反动武装,与海南岛GCD领导的游击队为敌。最后,被曾在南霸天的家中当过丫鬟、“红色娘子军连”的连长吴琼花击毙。刘文彩则是四川省大邑县的大地主,“无恶不作”。他家设有“水牢”,把贫农冷月英关在“水牢”里。四川省美院师生根据刘文彩的背景故事,集体创作了“泥塑收租院”,把地主压榨农民血汗的场景形象化,文革期间全国巡回展出,轰动一时。又将刘文彩的庄园改建成“阶级斗争教育展览馆”,让成千上万的人参观,展览内容无中生有,不择一切手段丑化刘文彩。
从此,“地主是农民不共戴天的仇敌”的概念,深深植入孩子们的心灵。
随着真相被揭开,上述“地主”形象都是为政治目的而编造的。比如2000年笑蜀先生根据多年调查,写了一本《刘文彩真相》;刘文彩有不少济困扶危的义举,还有慷慨兴学的美名,斥资200万美金兴建了四川省最好的“文彩中学”,但也有吸鸦片烟、玩女人、讨小老婆等当时有钱人的通病。刘家根本没什么“水牢”、“地牢”、“行刑室”,这些都是编造。
极左年代,许多中、小学请当地“土改根子”当过长工的老贫农来学校作“忆苦思甜”报告。有老贫农在讲台上讲着讲着,忘乎所以,话题突然走偏,手舞足蹈地说:有人说地主坏,但我我那东家对我就特别好,每年都送我十多斤腊肉过年,吃得嘴巴流油。不像1960年过苦日子,饭都没得吃,差点饿死了……。主持人只好把老贫农撵下讲台。那个年代,如果是出身不好或有历史问题的人这样作“反动宣传”,会立即打成反革命,判刑坐牢,甚至枪毙。但“土改根子”,讲的又是实话、真话,只好不了了之。
1950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开展土改。一声令下,整个农村立马笼罩在红色恐怖、血雨腥风之中,200多万地主的人头纷纷落地。进行“土改”为什么要杀那么多地主?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在《西行漫记》中写道(大意):我曾追问毛泽东,井冈山时期,苏区的面积只有那么大,人口只有200多万,每年的税赋有限,你们是怎样解决几十万红军军粮军饷的?毛泽东王顾左右而言他,回避了斯诺的提问。毛泽东为不直言相告,显然有难言之隐。从1927年秋收暴动入井冈山搞武装割据开始,毛泽东一直沿袭打土豪的办法,解决军粮军饷。每解放一个地方,便把那里的地主通通杀掉,夺取他们的财富充作军粮军饷。红区的土豪打光,便派出突袭队,月黑风高夜到白区去打土豪,斩尽杀绝,掳掠一空。
1949年后,百废待举,到处需要钱,新政权入不敷出,捉襟见肘,财政危机相当严重。军事方面,西要进藏,南要进军海南岛,东南准备攻打台湾,北要抗美援朝,几百万解放军军粮军饷无处而来,于是掠夺农村地主财物的“土改”便应运而生。毛泽东毫不讳言,要把土改列为“取得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首要条件”。
土改的第二大目的,是用地主的鲜血,巩固新生的红色政权。建政后,国民党及其遗留、派遣在大陆的军政人员反抗相当强烈,新生的红色政权内外交困,随时有被颠覆的危险。这时毛泽东认为,必须把反革命的嚣张气焰镇压下去。于是,他选择了杀地主。土改时,批准杀人的权力在区一级,二十来岁的区长或区委书记掌握着全区十多万人的生杀大权。深夜,年轻的区委书记或区长坐在煤油灯下,根据各乡上报的材料勾画杀人名单。如果这位年轻人心地比较善良,手中的“朱笔”对于可杀可不杀的人或可不划红勾;如果这位年轻人“阶级斗争”观念比较强,杀红了眼,“朱笔”一路勾画下去,则刑场上就非常惨烈。杀地主,没有任何标准。每个村子都要杀,不杀是不行的,上面的政策规定:“户户冒烟,村村见红。”假如那个村子里没有人够资格评上地主,就将富农提升为地主;假如连富农都没有,把某位倒霉的富裕中农提上去。而斗争地主的场面也十分野蛮,拳、脚、鞋底、棍棒、皮鞭一齐上,打得皮开肉绽、口吐鲜血、伤筋断骨,惨叫哀号之声不绝。对于强加的罪名,跪在斗争台上的地主想解释一下,就立即被拳打脚踢。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很多当年如此对待地主的积极分子,在文革中也被毛泽东的红卫兵照例对待,因为他们的身份变成了“修正主义分子”。
“土改”的第三大目的是:动员广大农民参军,上“抗美援朝”前线。
“土改”产生了的恶劣的后果和严重的后遗症。
首先,“土改”人为地制造仇恨,摧毁了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在人民中留下了深深的伤痕。华夏大地本来是一个文明礼义之邦,尊老爱幼、相互礼让的儒家道德深入人心,各族人民世世代代和平相处。在农村,上下不相慕,贫富两相安,生产生活,秩序井然。自从“土改”将谋财害命、杀人越货,颠倒为备受赞扬的“正义事业”之后,人心涣散,传统道德观念崩溃,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争斗,尔虞我诈,道德沦丧。今日之中国,人欲横流、物欲横流,追本溯源,“土改”难辞其咎。
其次,“土改”破坏了农村的生产力。农村中有一批勤劳俭朴、善于经营“田秀才”,他们上升为富农、地主后,代表着当时农村的先进生产力。他们农具比较齐全,资金比较充足,生产具有一定规模;他们经验丰富,接受新生事物较快,有能力选择和改良作物的品种;他们的农、副业产量总是达到当地最高水平;他们先进的耕作方法给贫苦农民起了示范、带头作用;如果让他们继续富下去,其子女留学美国归来后办农场,中国的农业或许会改变面貌,跟上世界前进的步伐。但不幸,土改中把他们打压下去,杀的杀,关的关,管的管,生产资料瓜分得罄空。中国农业一条极有希望的出路被打断了。
第三,“土改”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在科举时代,没有“功名”的人是不允许进入地方领袖层的,因此地方领袖素质较高,廉洁奉公,能真正为群众办事。乡村地方领袖第一次恶质化,是从晚清1906年废除科举制度后开始的;由于大家都没了功名,谁可以当地方领袖,三教九流之辈见有机可乘,便凭借土地、资本、祠堂、武力、公产、宗教和个人关系纷纷钻了进来。这些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形成派系小集团,忙于争权夺利,置贫苦农民于不顾。这些人不受儒家道德公益心的约束,贪赃枉法,为所欲为。从此,农村社会开始动荡不安。而“土改”利用“流氓无产者”(扒手、小偷、地痞、恶棍、无业流民等)为主力军,斗垮地主、富农后,这批“苦大仇深”的“土改根子”纷纷入党做官,趾高气扬地成为“书记”、“委员”、“主任”、“乡长”、“村长”,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这些人洋洋得意上台作报告,开口第一句便是:“我是个大老粗”,不因没有文化感到羞耻,反以为荣!这些人自私自利、吹牛拍马,伪装积极,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欺下瞒上,惟命是从;他们能力低下,不懂生产,却指手画脚瞎指挥,常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农村领导权落在这样一帮没有文化、素质低劣、目光短浅的人手里,农村的传统道德观念彻底被颠覆。
第四,1953年“土改”结束,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全面达到了发动土改运动的预期目的,滋长了毛泽东的骄傲自满情绪,增强了毛泽东的绝对权威地位。所以,毛泽东在“土改”后不久加速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大跃进,到1960年前后,农业生产全面崩溃,饿死数千万农民。此后在文革中更是倒行逆施,全国“皇民化”,国民经济频临崩溃。
“土改”以及此后多变的农业政策,产生了严重的后遗症:农业生产停滞不前,长期处于落后状况,至今无法跳出小农经济的窠臼,远远落后于世界农业发展水平。直至今天,农村依然贫穷落后,农民依旧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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