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红剧“是缘木求鱼? (图)


女大学生扮江姐(看中国配图)

近日,从浙江省文化厅发布“37首歌禁令”,到广电总局在各省卫视推广“红色”剧目,中国的媒体管控再次成为媒体热议的话题。

昨日(5月5日),中国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副司长王卫平对媒体表示,5月至7月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的宣传展播期。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各大卫视应暂缓播出涉案、谍战和言情等题材的电视剧。有记者从江苏电视台获悉,上级单位还提供了一个提倡播出的电视剧名单,共有40部作品。

根据此决定,浙江与天津卫视撤掉了即将上星的讲述国共内战时期的谍战故事的《青盲》,江苏卫视也决定弃播现代警匪剧《永不瞑目》。取而代之的剧目包括《建国1945》、《我的青春在延安》以及《风华正茂》等。

推广“红剧”存在操作性缺陷

就中国宣传系统近期推广"红剧"的现象,北京的知名法学家、社会学家李楯对德国之声表示,广电总局的做法,仍然是传统宣传手段的延续,存在操作性上的严重缺陷。

他说:“他们习惯这样做,他们某种程度上也有能力这样做。他们所沿袭的仍然是过去宣传的那种思路。他们现在的做法大体上是给政策不给钱,所以各个广播电台,电视台并不一定真正愿意做这套。而留下的空间是只能做一些更糟糕的东西。”

“推红”的深层次影响堪忧

与此同时,就推广“红剧”可能产生的一些深层次影响,李楯也表示了担忧。他说“我们现在不是简单的说,这个社会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在今天中国的社会转型中推行这种东西,起到的作用不是他们想要达到的目的。不是说他们能够阻止改革,或者是阻止人们想表达的自由,不是这样的。他们的想法,他们想要得到的结果不会实现。这样做反而对转型中的社会造成更大的一种腐蚀现象。这个社会中主张改革的人,期望推进的事推进不了,达到的完全是另一种效果。”

因为在这种限制之下,会出现一种反弹。用李楯的话说,它们是一些“低俗的无聊的东西,使社会越来越陷入一种乱七八糟的状况。”换言之,“红剧”运动带来的效果可能与之预期的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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