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发公务员津贴数千万 司法未调查

【看中国记者叶修综合报道】武汉市有关部门于四月份要求公务员退还2007年至2009年期间多发的各项津贴,估计总额高达数千万元。中顾网指出,去年中纪委等对广州、武汉等地公务员津贴补贴检查中发现,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滥发,而有些更是地方政府私自允许、批准的。

据新京报报导,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在《遏制部门职权利益化的制度设计》一文中曾指出:为多发津贴补贴,有些地方和有些部门千方百计搞违规“创收”,加剧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倾向,直接导致政府职能异化和公务员角色错位。

按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据悉,目前滥发的津贴大部分已退回,然而发放属于国有的公共资产已触及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但迄今仍未有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亦无相关部门的领导出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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