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器官为何不和入党宣誓挂钩?

据媒体报道,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届时,居民在申领驾照时将对万一遇到车祸等意外情况死亡后,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以及捐献何种器官作出选择。

看到这条新闻,给人的感觉是不搭界。其中又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凭什么领驾照就该想到死?想到死还有谁肯去开车当司机呢?难道当司机就等于一只脚迈入了阴槽地府,黄土埋了半截?

尽管批评声一堆,卫生部长黄洁夫都快被批成了“清洁夫”。活该,堂堂一个西医外科大夫,居然一肚子非逻辑思维。

那什么才跟器官捐献有关系呢?当然不让,非入党宣誓莫属。誓词中不是有一句“为共产主义献身”吗,再往下该不该是捐献器官和遗体?
因此,本博秦全耀又生出了个创意,何不把捐赠遗体当成入党条件。当然了,还是为共产主义献身。不过献身不再是口号,不捐献遗体,不献身你就休想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捐献器官和遗体是一项伟大的任务,试问黄部长,这光荣为何不给党员给司机?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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