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称,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已经放弃继续对重庆涉黑案辩护律师李庄的“漏罪”进行起诉。
新华社引述重庆市委宣传部称,江北区检察院认为,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事实存疑,决定不提出起诉。
李庄因妨碍作证和伪造证据等罪名已经在去年年初被判刑一年半,预定今年6月刑满获释,但重庆检方再次对其“漏罪”提起公诉。
但是就在法院上周再次开庭审理时,检方以辩护人在法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存在矛盾,导致公诉方认为李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为由,当庭提出了撤回起诉的申请。
新华社的报道称,江北区检察院在撤回起诉后复核了证据,认为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事实存疑,决定对李庄不起诉。
一些中国法律界人士认为,当局对李庄提出起诉,是服务于重庆运动式打黑的政治性迫害行为。
李庄的多名现任和前任辩护律师均婉拒接受采访,但是其中一名前任辩护律师陈有西在新浪微博上留言说:“今天,李庄案错诉已经确定。”
他在微博上批评说,强词夺理已经成了很多法官和检察官的职业习惯,法官也往往把自己定位成公诉人,一起对付律师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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