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收入从来不申报个人所得税(图)
中国个税调整 专家:难减贫富差距

【看中国特约记者李元翰综合报导】中国大陆财政部最近公布,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目前的每月2000元人民币,提高到3000元,同时将9级税率改为7级,这项调整可能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不过,经济学家们指出,这次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对于缓解贫困和缩小贫富差距影响其实并不大。

对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有调查数据显示,88.6%的人表示应该上调到5000元以上。中国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甚至认为,起征点应该提到8000元。

《欧洲时报》指出,对中低收入民众来说,起征点和税级的调整,对他们的收入水平影响并不大。中国人除了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外,其实更多还是在购买商品时包含在价格里的消费税、增值税等间接税,对中低收入者相对负担更大。

此前,山东济南政协委员潘耀民提出,一个馒头里有高达17%的税收,引发了关注。 据山东税收部门解释,中国没有“馒头税”,政府收的是“增值税”。

美国南卡罗莱纳州大学管理学教授谢田表示,山东税务部门的解释并不错,当地馒头被征收的属于“增值税”。他分析说,增值税具有隐蔽的效果,但对消费者不甚公平:

谢田(美国南卡罗莱纳州大学管理学教授):“『增值税』有一个最大的不好之处就是对中下层收入的人是不公平的,实际上是负担加重的。

大陆财政部数据显示,2010年“个人所得税”仅占中国总税收的6.6%,“消费税”和“增值税”却占总税收的51.4%。其他“间接税”包括营业税、关税、土地税、资源税、城建税、社会保障税等繁杂税种。

美国《福布斯》杂志2009年评出,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名列全球第二,仅次于法国。2010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为4837亿元。北京经济学者曹思源指出,中国65%的个人所得税来自工薪阶层,这无异于“劫贫济富”。

但是,这次个人所得税调整,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幅度并不大。

《华尔街日报》文章指出,月薪10万2千元以上的税负,最高增幅只有5%左右。而且,中国没有财产税,没有遗产税。富豪们大多通过权力和资源垄断,拥有大量的隐性灰色收入。

中国学者程晓农:“灰色收入主要指的是各级干部在工资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接受的贿赂,还有各种以馈赠名义赠送的礼,以及以『招待』的形式帮他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公费旅遊、公费出国、包括帮他们国外的子女支付各种费用,这都算灰色收入。所谓灰色是说这些收入从来不申报个人所得税。”

另一方面,英国《金融时报》4月21号指出,联合国的极端贫困标准是日收入不足1.25美元,按照联合国的标准,中国大约有2.54亿人仍生活在极端贫困线以下,占中国总人口的20%。

联合国有关组织将“基尼系数”0.4定为贫富两极分化、导致社会动荡的“警戒线”。中国的“基尼系数”已从1987年的0.32升到2009年的0.47,超过国际警戒线的水平。而中国目前的通货膨胀、物价飞涨,正在進一步加剧贫富两极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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