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和学界关注官员兼职博士生导师现象
25号新浪网的一篇报道说,在中国,“只要是设立了博士点的大学,大多数都有官员博导的身影”。有教育学家表示,博士生导师不应当成为一个荣誉衔。
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政府官员卸任之后才可以在学术部门任职。没有听说有现职政府官员在学术单位兼任负有实际业务责任的职务并在那里领一份工资。
然而,这个现象在中国并不罕见。中国媒体很不客气地将政府官员兼任博导称之为“通吃” 、“权力和学术的交换”。
所谓“权力和学术的交换”,是指官员通过兼任博导可以得到一份荣誉—甚至一份工资,而大学也可以从这位官员那里得到好处,包括在资源争夺中获得先机。
中国的大学如果真要实现“去行政化”,为什么还要作让官员兼博导这种南辕北辙的事呢?
美国得克萨斯理工大学教育心理与行政管理系主任蓝云教授从三个方面对官员兼任博导提出质疑。
蓝教授首先指出,博士生导师必须具备一定的学术资格。
“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谈。一个是资历问题;一个是时间和精力问题;一个是制度问题。资历问题就像你刚才所说的,他究竟有没有做博士指导生的资格?他在学术上有没有那样的建树可以来指导博士生的论文?在美国如果你自己没有博士学位的话,肯定是做不成博导的。博导也是中国一个名词。我们美国你只要是研究生院的教授,你都可以来指导博士生的论文。如果你自己本身没有博士学位的话,应该是没有资格做博导的。现在这个官员这么做了,是不是因为他在学术上曾经有过那样的建树?”
蓝教授说,一个负责的政府官员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来辅导博士生的论文。
“第二个问题就是他时间和精力允不允许他给学生实质性的帮助?因为学生读博士学位分两步,第一部分是课程部分;第二部分是论文部分。课程部分老实说你作为指导老师任务不是非常大,因为要学哪些课?哪些课什么时候开?这些都有学校的规定。只要不让学生耽误了就行。真正学生需要帮助的时候是在他开始写毕业论文的时候。这个时候你作为政府的官员是不是还有那样的精力给学生实质性的帮助?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没有时间和精力的话,那就有点儿误人子弟,哪怕你是有资格的,你也误人子弟。”
这位教育学家说,大学向有特殊贡献的官员授予荣誉博士头衔是可以的,但是不可以将博士生导师当作一个荣誉衔。
“这个人他说他既有这样的资历,又有这样的时间和精力,那他可不可以做博导呢?我觉得教育有个制度的问题。这就牵扯到第三个方面。就是说大学不应该把博导的责任作为一个荣誉衔。某些人他可能就一个本科学位,可是他在社会上有杰出的贡献,授他荣誉博士衔这是可以的。这是一个荣誉衔。但是这不是一个学术的责任问题。大学不应该把博导作为一个荣誉衔授给那些其实不合格或者来指导的人。那就需要大学要有一个制度。怎么样个制度呢?就是所有能够指导大学论文、教研究生课程的必须是研究生院的教授。那如果你要成为研究生院的教授,你就要递交申请,那个申请里面就要有你的研究成果、教育背景。研究生院它有一个审批准委员会,它来审查你的资格,审查合格以后,你才能可以教研究生的课程,从可以参加博士指导论文的工作。”
美国罗彻斯特理工大学荣誉退休教授朱永德也说,做博士生导师要有一定的学术地位。他举台湾为例说,官员到大学兼点课的情况是有的,但是大学请某人兼课决不能因为他是官员。
“他除了从政这种经验以外,你还要有学术地位,尤其你带博士生,这不是什么官都可以带的。我想台湾没有,有的话也是凤毛麟角特别的例外。他恐怕是反过来,并不是说因为你做了官员才去带博士生。在台湾做官员的博士很多,他自己本身是博士,他也在某方面有专业研究,有专长,像这样的人,他回到母校,回到单位的所在地的大学兼课,这个现象我想是会有的。但是绝不是因为我做了官,我去兼课。绝对不是这样。我想绝对要有我自己教书的资格,假如是兼课的话,也不可能得一份工资了。”
朱教授说,政府官员如果在高校任职,会加大行政干预学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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