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世界人权宣言》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颁布以来,人权观念已成为文明世界的基本共识:人人皆享有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以及追求幸福和反抗压迫的权利。
这些权利和自由在逻辑上先于一切现实的制度和法律,任何政府和法律均不能任意剥夺。不是政府恩赐权利和自由给公民,相反,一切公共权利,从来源上来说,均来自公民个体人权的部分让渡。从政治合法性来说,均来自公民的同意。从经济基础上来说,均来自公民的纳税。
这些权利和自由唯一的限制,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因此,一切政权都应当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人权为宗旨。任何在实质上践踏人权的政权,都是人民的寇仇;任何没有经过公民授权的公共权力,都是奴役人民的暴政;任何没有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选举程序来获得公民同意的政权,都是非法政权。
对于一个没有民意合法性的中共政权,对于一个只知道敲骨吸髓地榨取人民血汗的饕餮;对于一个随意挥霍人民脂膏而无视人民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苛政暴虐;对于一个手上掌握着数百万党卫军,随时准备冒天下之大不讳,而用坦克机枪和达姆弹射杀人民的绝望抗争的怪兽;对于这个已经完全异化成嗜血魔鬼的邪恶机器。人们通过拒绝纳税运动中共所称的:“偷税漏税抗税”,或断它的奶,或断它的粮,或对这具表面目看来狰狞恐怖,其实质是虚弱不堪、病入膏肓的魔鬼怪兽减少输血,就足以促使其及早死亡,以使我苦难的人民从暴政的奴役下获得解放,以使我不幸的祖国从独夫民贼的挟制中获得解脱,从而获得新生。这不但不是可耻的行为,反而是符合社会正义和人类良心的爱国行为。
一批批中华民族优秀儿女,为了人权这个人类的普世价值在中国的实现,前赴后继,不畏艰险,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换来了中国人权状况的些许改善。然而,在强大的极权专制政体下,我们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大批仁人志士如:高智晟、艾未未、秦永敏等,或身陷囹圄,或流亡海外,或噤若寒蝉,或身处边缘化境地……中国社会处于正气低落、邪气横行、特权肆虐的地狱之境。曾经美丽的神州,沉沦到不堪人居的地步。因此我倡议开展不释放艾未未就拒绝纳税运动!
网而论道
中华民国99年4月24日晚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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