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漏罪案检方撤诉 撤诉理由引关注(图)
为李庄案写公开信的贺卫方过去在华盛顿留影
备受关注的重庆涉黑案律师李庄漏罪案的审理星期五出现了令很多人感到意外的发展。法庭裁定准许检方撤回起诉并宣布闭庭。李庄辩护律师的顾问团成员贺卫方教授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基于检方所面临的一些障碍,预计他们不可能对李庄提出新的起诉。
4月22号上午,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就被称为“李庄案第二季”的漏罪案继续进行审理。法庭经过近一个小时的休庭后宣布,合议庭评议后认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判决宣告前申请撤回起诉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法庭裁定,准许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法庭在告知李庄对该裁定的上诉权利之后宣布闭庭。
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2009年在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高调进行的“打黑除恶”运动中为黑帮头目龚刚模进行刑事辩护,但是随后以“伪造证据和妨害作证”的罪名被当局逮捕并被判1年半的徒刑。上个月,重庆当局以2008年7月他在上海为一宗挪用资金案件辩护时涉嫌伪造证据罪而再次追究他的“遗漏罪行”。
李庄的辩护律师是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斯伟江和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学林。辩护律师还聘请了一个由10人组成的顾问团,包括曾经担任过“四人帮”辩护小组负责人的著名律师张思之和中国著名的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
*撤诉理由引起讨论*
有分析人士认为,李庄漏罪案的公诉方竟然当庭撤诉,而不是申请补充侦查,是非常罕见的事情。有猜测认为这可能是政治角力的结果。一网民在推特上发文说,李庄案之所以撤诉从目前看来毫无重庆司法机关坚守司法底线的可能性,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他们坚守了重大问题无条件服从上级的底线。
李庄案辩护律师的顾问团成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李庄案的这个峰回路转可能使很多人感到意外,但是在中国的刑事程序之间,公诉人在预测定罪无望的情况下撤诉的情况并不罕见。他指出,法院是在这个案子引起各方普遍关注的情况下做出这个裁定的。
他说:“我想,这个案子主要是受到了海内外的广泛关注,包括中国好多好多的网民们,都在强烈的关注这个案件,因为重庆所发生的这样一个对李庄的审判,不仅仅关系到李庄本人的命运,而且关系到中国法治的走向和中国社会的走向,因为所谓的“打黑”和“唱红”其实是联系在一起的,整个联系起来看的话,就是整个的非常巨大的社会工程的一部分。”
贺卫方教授在李庄的漏罪案开审前向重庆法律界发表了一封题为“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的公开信,对重庆司法当局对李庄案的处理提出了他的困惑和批评意见。这封公开信引起了广泛关注并在网上引发了所谓的“公开信的论战”。
*贺卫方:检方不会对李提出新的起诉*
贺卫方教授预计,鉴于重庆检方所面临的一些障碍,他们不可能对李庄提出新的起诉。
他说:“从法律程序来说,我觉得即便重庆方面还想让李庄继续呆在监狱里边,但是还是受到一些非常大的限制。第一个限制是时间上的限制。因为李庄案前面一年半的刑期今年6月份应该到期了,也就是说还有两个月,最长2个月李庄本人就可以出狱了。那么在这2个月的时间里,如果再就李庄是否还有其他漏刑进行起诉,进行调查,时间上是有困难的。第二个障碍呢,因为这个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如果再出现一次这样的情况的话,这对于他们本身来说是很丢脸的事。”
*贺卫方:李庄案意义重大*
这位一直关注中国的法制建设而且参与中国司法改革的学者认为,李庄这个案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他说:“我觉得对于中国的司法界和律师界来说,这真的是一次非常重大的事件。大家通过这个案子都看得出来,如果我们的法治建设不是继续向前推动、深化我们的司法改革,强化审判和检察的独立性,那么我们这样一个制度是没办法很好的去保障公民的权利,甚至也没有办法去保障法律执业人自己职业应有的一些权利和独立性。”
贺卫方教授表示,很多法律界以外的人士借助网络提供的方便了解到这个案子所暴露出来的司法制度的弊端,而且意识到正当的法律程序、无罪推定以及在诉讼过程中保障被告人质证等相关权益这些东西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而是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
他表示,一直高度关切李庄庭审过程的顾问团在庭审结束后会研究整个庭审过程中所揭示出来的问题并发表看法。
网民在推特上贴文说,李庄案第一季的辩护律师、第二季律师顾问团成员陈有西律师表示要追究重庆公安局故意构陷冤狱、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平反李庄第一季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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