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长咋为两个情妇搭进老父亲?(图)


乌鲁木齐房产局原局长唐庆令

4月8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局长唐庆令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唐庆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新华网11.04.09)

就此资深评论家阎兆伟撰文分析说,唐庆令受贿数额真的不算大,2002年10月至2010年6月,在他任职房产局长七年半里,收受索取他人贿赂“仅仅”10万元及5万欧元。但是,唐庆令收受索取的贿赂款的去向与别的腐败官员不同,全都供给两个情妇挥霍。

说实在的,他供两个情妇的挥霍,不如人家陈绍基为情妇李泳受贿一台“路虎”的钱。但是,说唐庆令对两个情妇很是敞亮、大方,是因为他受贿和索取都是为了“他人”……

2005年5月,唐庆令收受新疆某房地产企业5万欧元,后将5万欧元兑换成人民币49.2万元,分别交与其情妇娜某和陈某挥霍。2010年5月,唐庆令向新疆某公司董事长杨某以借的名义索要人民币10万元,后将此款交与情妇陈某用于个人消费。

对于唐庆令来说,一度生活得可谓很是潇洒、快活,不仅“台上”能吆五喝六,而且“台下”还有两个情妇“奉陪”……

然而,这潇洒、快活只是暂时的,这潇洒、快活过后,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仅官儿丢了,还要在“高墙”中呆10年。这还不算惨,他的老父亲因经不起这种打击,在几个月前去世了。这还没算完,在审判唐庆令现场,他“孤零零”的:妻子和孩子也没有出现在旁听席……

“赔了夫人又折兵”,是比喻想占便宜,反而受双重损失。那么,唐庆令占了“便宜”,损失更为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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