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后,我去澳大利亚留学,这完全是一个陌生世界。好在我遇到了一个极好的班主任---吉妮。吉妮是个黑白混血的女教师,四十多岁,和蔼可亲。在她帮助下没过几个月,我融入了新的环境。
转眼到了圣诞节。我一直盼着这个澳大利亚人十分重视的节日,因为我很想送吉妮一份礼物。平时找不到借口,可在圣诞节,没有人能够拒绝礼物。最终,我从网上选定了一条围巾,典型的中国丝绸质地,有着蜡染的花朵。父母得知我这一心意,十分欣慰,马上帮我从国内订了货寄过来。可在开学第一天,廉政公署的车突然停在校门口。调查谁?消息灵通的学生说,他们来找吉妮。她因为受贿罪被调查。
吉妮是多么好的老师,怎么可能受贿?校长却板着脸孔把我叫了出去。我忐忑不安地进到校长室,看到两个警察正坐在那儿等我。吉妮的受贿案竟与我有关!我已经是廉政公署的“行贿嫌疑人”。原来,澳大利亚政府有规定,为了防止学生受到不公平待遇,教师接受学生礼物不能超过五澳元,并且应该回赠相应价值的礼品。而吉妮不仅接受了相当于五十澳元的中国围巾,并没给我任何回赠。这是明显的带有行贿受贿嫌疑的行为!听完警察一板一眼的问话。我反覆向他们解释,这围巾在中国只卖四十元钱,相当于七澳元!我是在吉妮不知情的情况下寄出的,事先她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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