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存在滥建水电站和未审批先截流现象

云南盈江地震发生后,有中国地质学者呼吁,在中国西部大江大河上修建水电工程一定要慎重,以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不过,有香港媒体日前报道,长江上游的金沙江仍存在未审批先截流,濫建水电站的现象。

香港《明报》星期四的报道说,长江上游的金沙江仍存在滥建水电站和未审批先截流的现象。为减少对环境影响,中国政府规定,中型以上水电站之间的距离至少要有100公里,而金沙江沿岸的各地政府为了自身利益,违规建水电站,特別是在两省之间的水段更难协调,有的水电站相距仅50公里。报道说,目前金沙江生态系统非常脆弱,电站建设将导致更多山体滑坡危险,而至少有8个电站都处在地震断裂带,增加了电站本身的危险。

旅居美国的作家郑义一直关注中国环境问题。他对金沙江滥建水电站的现象评论说:

“讲到西南地区建水库,建大型的、中型的、小型的发电站,现在已经成了一种疯狂。各层官吏,官商勾结他们得到了利益,而损害最大的是中国的环境。你想如果把一条河隔几十公里就一个水坝,那个河流的自然属性已经完全没有了,完全变成了他们叫做‘梯级水坝’、‘梯级发电站’。这条河流已经不是一条自然的河流了。那么对于环境的污染是非常深重的。”

北京的《第一财经日报》日前刊登了中国地质与环境学者范晓的呼吁信,建议中国汲取云南盈江和日本地震的教训,加强大型工程的规划、建设及灾害管理。范晓建议,对于中国西部大江大河上拟建而未批未建的大型水电工程,应暂行搁置,进行更为全面细致的地质、生态、社会等环境影响的科学评估与论证;对未批先建的大型水电工程,应坚决停工,完成和完善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及行政审批等程序;对已批在建或已建成的大型水电工程,应认真总结汶川大地震等重大灾害的经验教训,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完善地震、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系统,对其影响区域的设防标准、设防现状进行核查。

德国多德蒙特大学国土规划专业博士王维洛认为,中国政府非常清楚一些水电站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灾害,但在利益驱动下,环境评估等程序都是走过场:

“中国第一次做环境评估报告,就是三峡工程。三峡工程是所有环境评估报告的样板。三峡评估报告它真的是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做的正式的试拟一样的。政治家要你说什么,他们说什么。真的是组织评估报告的顾问侯学煜先生,他是解决反对的,他就是说弊大于利。组长他也是坚持说弊大于利。但是到了最后的时候就成了利大于弊了。在三峡做最后评估的时候,把它的经济利益,发电效益全部都拉进来做为它生态环境的影响一样,它就来一个大混乱,大混淆。所以现在既然三峡可以做到利大于弊的话,我想中国没有任何一个工程是弊大于利的。因为三峡的弊是很清楚在那里。”

报道说,地质学者范晓建议中国彻底摒弃追求水能开发利益最大化的全江全流域梯级水电开发模式。按照法律法规,对中国西部尤其是青藏高原的天然河流采取特殊保护政策,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环境功能、景观功能的河段及流域,划定保护区,禁止兴建大型工程以及进行其他有损环境的开发活动。

王维洛表示,中国工程界有“金桥银路钻石坝”的说法,即修水坝可以获得钻石级别的利润,而在中国的现行体制下,利益集团与各级官员勾结,想在什么地方建水电站修坝都可以,这是非常可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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