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思明区一司法助理员获提拔为主任科员,但令人感到蹊跷的是,一天之后,即3月1日就被免职。昨日,这两则任命消息被一网友发至微博,一时间,“厦门史上最短的人事任命”成为热门话题。
由于任命与免职仅隔一天,不少网友表示质疑:政府部门发文时是不是弄错了?还是另有原因?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政府这两则人事任免通知书了解到,“主人公”姓庄,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详情。
经知情人士披露,庄某某是思明区司法系统一名老同志,作为国家恢复高考后的首批大学生,自1982年大学毕业后,庄某某曾在糖厂、乡镇政府、(原)莲前法律服务所、嘉莲司法所任职;后来,庄某某受镇领导委任担任司法助理员,自此长期负责人民调解与法制宣传工作。
3月1日,庄某某正式退休,故被免去主任科员职务,退休后享受正科级福利。
“史上最短人事任命”令人深思
如此“提”也匆匆,“免”也匆匆,虽不乏“组织照顾”成分,但其中诸多不好理解,不能不引人深思。
其一,既然当事人在司法系统工作长达29年,按说如果有能力、有魄力,本该早已提拔,以激励干劲,早作贡献。可如此一个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之人,为何临到退时,才被任用?若其中情况属实,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有玩忽职守,埋没人才之嫌?
其二,按既成事实,29年未见提拔,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不具其能,难称其职。既如此,自然退休,本分卸任,也就很正常。可实际操作时,为何又火速提拔,突击任命?难道说,本该十分郑重,非常严肃的组织任免程序,在一些人手里,就能这样随心所欲,把玩自如?
其实,即便是所谓的“组织照顾”、“人性化”成分,也很不值一驳。如果说张三临退之时,能网开一面,成其“青蛙变王子”,那李四年满之日,是否也要格外开恩,成其“凤凰涅槃”蜕变?同时,国家工作人员临退之时,搞“夕发朝至”一夜情,强搭提薪“末班车”,无视日常绩效的“硬杠杠”,更是对公共财政的公然掠取,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公然漠视!
“史上最短人事任命”,虽来去匆匆,但给人的印象是深刻的,刺激是强烈的,反思应是多方面的。但眼下当务之急,无疑是给公众一个交待,还民意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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