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彤:“六个不搞”不是禁区,是窗户纸——三谈“六个不搞” (图)
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秘书鲍彤日前称中共人大委员长吴邦国重申的“六个不搞”挑战普世价值,“不是好东西”, 而“西方的公民社会才是长治久安的社会,才是不怕茉莉花革命的社会”。
自由亚洲电台从3月19日起独家陆续发表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秘书鲍彤的文章,三评中共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在今年两会上高调重申的“六个不搞”: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不搞三权分立,不搞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图为北京站岗的士兵
自由亚洲电台3月24日独家发表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秘书鲍彤的第3篇相关文章,再评中共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在今年两会上高调重申的“六个不搞”:不搞多党轮流执政, 不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不搞三权分立,不搞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不认为最高指示是法律”
鲍彤评论中共“六个不搞”的两篇文章发表后,颇有朋友为他担忧。有的问,“六个东西是什么来头?会不会是最高指示?”鲍彤表示自己当然不可能知道,也没有兴趣知道。
还有的人提醒他,“(人大)报告已经通过了!登了报了!说不定有法律效力!”言下之意,有点紧张,怕他因讨论“六个不搞”而获罪。
鲍彤表示感谢朋友们的关心,但他很坦然。他说:“我不认为最高指示是法律,也不认为人大通过的报告是法律。”
什么是法律?
关于什么是法律的问题,鲍彤认为,只有进入了立法程序的提案,在通过立法审议和立法表决之后,并且由权威机关以“法律”的名义向全民公布之后,才能成为合格的法律。只有以合格的法律为准绳,才有可能作出“罪与非罪”的判决。
政治方向不能使人有罪
鲍彤表示,中共的“六个不搞”不是法律,只是政治方向而已。他认为,政治方向是可以讨论的。主张“六个不搞”的人无权宣布“六个搞”有罪,正如主张“六个搞”的人无权宣布“六个不搞”有罪一样。政治方向既不能使人有罪,也不能使人无罪。
举个例子,守法公民不应该因为向往赞美“旧制度”而获罪,贪污盗窃者也不应该因誓死捍卫“六个不搞”而无罪。
法律无权审判方向
鲍彤认为,法律无权审判方向。所谓方向、理念、信仰、特色、意识形态,诸如此类,和学术问题一样,全体公民都有权加以讨论(有权赞成,有权反对),都不是法官或律师的对象。
他指出,从初级法院到最高法院,谁都无权用法律来解决其中的是非,无权据此来确定“罪与非罪”——因为你根本不可能起诉,不可能立案,不可能审判,不可能量刑。如果不是保护而去压制公民的言论自由,法官自己就违宪违法了,换言之,有罪了。
鲍彤更进一步指出,法律本身就是可以讨论的。如果法律不能讨论,非但无法修改和废除法律,而且无法表决和产生法律。这种社会,只能是无法无天的社会。在无法无天的条件下,确实没有什么“罪与非罪”的界限可言。
“以言治罪”本身就是一种罪恶
鲍彤表示,“以言治罪”本身就是一种罪恶。“言者无罪”这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中国传统文化,已经和西方文化一起,融合成为一种举世公认的普世价值——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中国《宪法》第35条的内容。他质问道:“请问有勇气反对言论自由的人,如果把言论自由反掉了,你们自己还有没有言论自由?”
他说,必须指出,曾经甚嚣尘上长达几十年之久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反伟大领袖就是犯罪”之类,根本不是法律,它是伪法律,是蒙昧时代的闹剧和丑闻。这种蒙昧的东西在中国危害极大,流毒极深。
鲍彤认为,现在必须用很大的力量来进行启蒙,以俾举国上下,一切官民人等,大家引以为鉴,把它送进历史垃圾堆里去,再也不能听任这种东西祸国殃民了。
“六个不搞”没有法律效力
鲍彤最后指出,现在有人想用“六个不搞”来控制十三亿中国人民的未来的政治方向,其实“六个不搞”同中共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推行的“两个凡是”一样,都没有法律效力,都应该不是禁区,都类似于一层窗户纸。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中国人民就能够成就无愧于前人的事业。
---------------------
附:鲍彤一谈、二谈“六个不搞”
鲍彤:“六个不搞”深不可测
今年中共两会的重点,似乎不是国务院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或“十二五计划纲要”,倒好像是人大委员长的 “六个不搞”。何况政府工作报告只管一年,五年计划只管五年,至于“六个不搞”这一整套体系严密的大政方针,没有谁说得清楚它的期限到底到哪一天为止,很有可能,不仅是为了绑定现在,更深的意图是绑定将来。
“六个不搞”的原话如下:“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不搞『三权分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言太简,意太赅,有一种深不可测的威严。我反反复复读了几遍,越读越糊涂。
“不搞私有化。”这是向私有制发出的進攻令,还是门面话,说说而已?是安抚已经成功的亿万富翁既往不咎,对尚在奋斗的人警告他们到此为止,还是另有什么意思?是要真刀真枪开始没收私有财产,还是仅仅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纯洁无瑕進行美容?谁能看得懂,谁能解释清楚?
“不搞两院制”很费解。若非无的放矢,必是有为而发。不知道它针对的是什么事件,想解决什么问题。
对幅员广袤,地区差别很大,特别是对多民族国家,联邦制是和睦相处的最成功的体制,为什么要深恶痛绝,一棍子打死?若说阶级性,列宁就搞联邦制,中共的二大和七大也主张联邦制。有人说,现在是骑虎难下,必须跟“08宪章”的判决相衔接,也有人说,这是为了把“地方自治”扼杀在摇篮里。但地方自治是文明国家的普遍趋势,有错必纠是法治社会的优点。一意孤行,将错就错,因小失大,决非国家之福。匆匆忙忙作出这种结论,令人困惑不解。
在我自己负责起草的十三大档中,也有“决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的提法,但“照搬”不“照搬”和“搞”不“搞”,是不同的概念,正如不“照搬”外国的宪法,不能曲解为不“搞”宪法。现在宣布中国“不搞“三权分立”,想达到什么目的?难道要告诉全世界,中国的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都是依法不独立的?难道国务院没有独立行使行政权的合法地位?难道中国的法院缺乏独立审判的合法权力?难道连委员长本人所在的全国人大也没有独立立法的可能性?到底是共产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还是国家机关必须以各级党委附属品的身份执行任务?
同样,宣布“不搞多党轮流执政”是什么意思?难道全国只有一个党才有专门执政的资格?既然如此,何必选举?难道中国的选举,命中注定只能是徒具形式,不给选民以选择馀地的“等额选举?
如果普选的条件不成熟,那么,中国定名为共和国的条件到底成熟不成熟?
“不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的含义是清楚的,但我认为是错误的。如果这样,就等于用一个大脑来指导十三亿个大脑。强化思想管制,强化对资讯和言论進行检查和惩罚的制度,搞这种举国一致的思想体系,难道不怕僵化?用一个主义来配合一个党的权力,发出一个声音,塑造一个形象,于民于国,究竟有什么用处?如果把追求这种东西当作目的,我认为大错特错,应该悬崖勒马。
我提出了一些疑问,希望得到指教。我也讲了我的一些认识,如果不符合“六个不搞”的本义。
欢迎批评。
-----------------
鲍彤:中共“六个不搞”挑战普世价值
私有制、多元化、联邦制、三权分立是好制度
鲍彤指出,“六个不搞”,其实就是一个不搞,不搞普世价值。中国共产党过去是靠马列主义起家的,自从1989年以来,用“中国特色”把自己关在世界文明的大门之外。现在提出的六个不搞,除了“两院制”和“一院制”各自的适用范围尚待深入研究以外,私有制,多元化,联邦制,三权分立,政党政治等五项,其实和市场经济一样,都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好制度。
凡是承认普世价值的国家没有内乱
吴邦国称必须坚持六个不搞而不得动摇,动摇了中国可能陷入内乱的深渊。
鲍彤认为此论调没有根据,相反的根据倒有许许多多。他说,以最近北非,西亚爆发的茉莉花革命为例,凡是承认普世价值的国家,包括正在经历特大地震灾难考验的日本,个个秩序井然,没有一个因茉莉花而发生内乱的。相反,凡是如临大敌草木皆兵的,恰恰都是一些依靠“六个不搞”之类来维持表面稳定的国家。
“六个不搞”不是好东西
鲍彤表示,事实胜于雄辩,中共的“六个不搞”不是好东西。真要避免陷入内乱的深渊,就得“六个搞”而不是“六个不搞”。真要稳定,真要和谐,真要反腐败,真要监督领导,真要和平地解决而不是在震荡中激化社会矛盾,就需要有自知之明,认真学习西方—— 因为西方许多国家长期以开放立国,都是普世价值的孜孜不倦的追求者和践行者,经验比我们丰富得多。
他说,睁开眼睛看世界的中国人都懂这个道理。梁启超懂,孙中山懂,胡适懂,储安平懂,连毛泽东也懂。早在五十年代,中共中央在讨论斯大林专制独裁,无法无天的悲剧的时候,毛泽东曾经一针见血指出,这种事情在西方国家是不可能产生的。这就是说,西方制度是专制独裁,无法无天的天敌。
西方公民社会才是长治久安社会
鲍彤说,因为西方有选举,谁不得人心谁就得下台。因为西方有三权分立,监督和制约的机制能够经常起作用。因为西方大国一般都实行联邦制,避免了中央高度集权的官僚主义。因为西方人人都有思想自由,谁都难以神化自己和妖魔化别人。这一系列内在的必然联系,决定了斯大林,毛泽东之流如果生活在西方文明所代表的普世价值之中,根本不可能无法无天,为所欲为。
他進一步指出,从根本上说,西方的公民社会才是长治久安的社会,才是不怕茉莉花革命的社会,才是茉莉花革命所追求的社会。
(文章只代表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 关键字搜索:
-
鲍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