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周向外交部呛声: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图)


2011年3月6日第三次茉莉花聚会日,北京王府井麦当劳旁几名外国人受警察盘问

自2月下旬以来,中国警方为阻止外媒采访北京闹市区聚集事件而采取强硬手段,引发记者广泛抗议。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更扬言“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引发舆论哗然。3月17日出版的《南方周末》发表评论,题为“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不指名地回击姜瑜言论。

在外交部3月3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姜瑜和在场外国记者因采访待遇受阻问题发生激烈交锋。有记者质问关于采访条件的537号令是否已经失效,并追问究竟违反了中国哪项法律的哪个条款,姜瑜含混而强硬地回答称,“违反了去那个地方采访需申请的有关规定。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于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

姜瑜的相关言论引发中外舆论哗然。在3月17日《南方周末》的“方舟评论”栏目中,曾代理重庆“李庄案”的著名律师陈有西作为特约评论员,发表题为“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的评论,不指名地回击了姜瑜言论。

在评论中,陈有西隐晦地指称“今年‘两会’中,个别官员宣称: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令人侧目,也令人深感法治转型的艰难。”他进一步分析称,这种言论给人的印象,似乎中国的法律体系只是一个口号和装饰品,可以选择性适用。

针对姜瑜的言论,陈有西明确表示,法律应当公正而无偏私地同等保护所有的人,它是所有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的挡箭牌,即使是罪犯也不例外。

就近年来法律界出现的“法治倒退”悲观情绪,陈有西不置可否地称,法治是否真的倒退,当然可以见仁见智,但今日中国某些官员法治意识的倒退,则是事实。他进一步指出,诸如“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等雷人话语层出不穷,“展现了某些官员迷信强权而蔑视规则的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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