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比利时国籍 父母不能被驱逐

欧洲法院近日做出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式的裁决:如果没有合法身份的人,他们的孩子拥有比利时国籍,那么他们就不能被驱逐出比利时。

一个来自哥伦比亚家庭的案子引发了这个裁决。欧洲法院对布鲁塞尔劳工法院做出了如此答覆。

1999年,哥伦比亚爆发内战,鲁伊斯‧布拉诺一家从哥伦比亚逃离。他、妻子和一个孩子抵达比利时后就立即申请政治庇护。但是他们的申请被拒绝,他们被命令离开比利时。

这家人没有遵守这个要求,而且他们又迎来了两个孩子,这两个孩子获得了比利时国籍。与此同时,鲁伊斯做了几个工作,并已签订劳动合同,但他既没有居住证许可,也没有工作许可证。

当鲁伊斯成为失业者,他曾申请失业救济金。但是因为他没有合法身份,他不可以工作,因此他的申请被拒绝。鲁伊斯还申请居留许可,理由是他有两个比利时籍的孩子,但同样被拒绝。

这个哥伦比亚家庭对这两个拒绝表示抗议。布鲁塞尔劳工法院则根据欧洲法院申请失业救济的条例做出了拒绝他们申请的裁决。

不过,欧洲法院认为,目前欧盟成员国不得将子女是当地国籍的寻求庇护者驱逐出境。法院认为,如果家长被驱逐出境,孩子肯定会跟着他们一起离开,而这违反了欧盟公民儿童的权利。法院还表示,家长应当工作,以确保他们的后代的需要,即使他们没有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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