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案年逾5000 八成与家暴、小三有关

3月7日,广州市中院通报近年审理离婚案件情况。据悉,三年半内,广州两级法院受理离婚案件逾1.7万,年均逾5000宗。其中八成以上女方诉男方存在家庭暴力、有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同居。但因举证难,仅约一成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据通报,2005年至2008年上半年,广州两级法院受理离婚案件17771件,其中有一半案件女方会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但仅约一成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据黄埔区法院的数据显示,近3年来,诉配偶有婚外情的案件逐年上升,但获法院支持的仅寥寥几宗。由于举证意识不强,举证能力有限,女性在离婚诉讼中往往无法举证或无法充分举证。此外,由于第三者问题涉及面大、纠纷复杂,经办法官往往敬而远之,即使当事人庭上提供了第三者的线索,法官也严格遵循一般民事纠纷举证原则,宁愿少一事而不予主动调查。数据还显示,近年广州家庭暴力、包二奶案件呈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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