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天下爱心父母,婚姻诈骗白皮书

尊敬的各界人士及网友:

您们好!

我叫张华,现年21岁,汉族,系河南省息县八里岔乡张岗村张岗小队,身份证号:411528199011026815。

今天你们在百忙中,我如实向你们反映八里岔乡叶店村上刘洼村民组刘英伙同其儿子(现在湖南开化妆品店)利用其女儿刘苗苗和我以结婚的名誉实施婚姻诈骗。与阴历2009年农历腊月初八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和我拜堂成亲,期间通过媒人魏道国、唐常芳夫妻(住叶店村南魏洼组)董开军、张新梅夫妻(住叶店村董洼村民组)要取彩礼钱。第一次见面发费3000元(包括两付挑子),第二次做定预3600元,第三次看日子30000元,第四次结婚40000元,结婚租车费600元,摄影400元(有光盘作证)。综上所述,我们共计花费77600元,结婚后,刘苗苗和我在一块生活不到5个月的情况下,离家出走,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着嫁人。我莫名其妙,我们一没生气二没打架,就这样人财两空。为此给我精神造成巨大伤害,名誉上受到无法挽回的损失,我同媒人多次向女方家要人,刘苗苗的哥哥、母亲多决向我辱骂(诋毁我人格,伤我自尊)说我太老实,刘苗苗和我生活没滋没味,你爱怎么告就怎么告,我官场有人,现在是黑社会,以前我被人黑过,我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据听老百姓说,刘苗苗的父亲和哥哥现在用彩礼钱放了高利贷。

2004年我母亲医疗事故死亡,为了息县的和谐稳定,我接受了4.7万元付调解赔偿。我和妹妹、奶奶依靠病弱的父亲相依为命艰难度日。为了结婚我负债累累,面对这婚姻诈骗,我生不如死。
现在我血泪呼唤,请求各界人士及网友百忙之中为民做主,伸张正义,以此来弘扬法律的尊严,让社会更加和谐,我们的息县更加美好!

证明人、媒人:魏道国、唐常芳夫妻
电话:13569784501
证明人、媒人:董开军、张新梅夫妻
电话:15137615841

反映人电话:13124036280 15039708804

此致

反映人:张华
2011年2月26日
有良知者 顶!!!!!!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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