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动纠正偏见

以前上学的时候曾经看过一位叫做霍桑的作家写的一部小说《红字》,小说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以当时严酷的清教视为罪不可赦的一桩“通奸罪”为核心展开情节,细致入微地刻画了与这桩“罪行 ”有关的四个人物的精神世界。胸口上别着鲜红A字(Adultcry——“通奸”一词的首字母)的赫斯特•普林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获得自新,那个耻辱的字母竟逐渐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标志。迪梅斯戴尔牧师则长期遭受信仰和良心的折磨,终于从狂热的宗教活动家成为一个有血有肉、敢于担当的男子汉。赫斯特的丈夫奇林沃思本是个皓首穷经的学者,却在复仇心理的驱动下完全丧失了人性。而“通奸”生出来的小波儿则活像个野性未驯的异教精灵。小说以人道主义的悲悯情怀,层层深入地探究了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全书以监狱和蔷薇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今天由于一件事情,使我想到了这本书和书的内容。我想如果主人公们,当时在做错的时候,选择是解释和逃避那结果就是,永远那个耻辱的罪名就铭刻在他们的身上和心灵中。他们真的会在别人的鄙视的目光中苟活一生。而有的人没有选择去解释、去逃避,而是用他们的行动“赎罪”,经过了别人的嘲笑与不解,经过了很多很多的苦很多的难,他们的仁爱终于打动了周围的人,也彻底的改变了周围人对于他们的看法,他们真正的承担起作为一个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人生在世,纷繁复杂,谁都很难保证自己不犯错,包括我自己。当犯错的时候,不应该去过多的解释,无论是哪类错误,都不应该去过多的解释,而是首先要做的就是面对,然后即使别人用那种鄙视的目光来看自己,也不要灰心,因为错了,就是错了,没有狡辩的余地,狡辩更会让别人看不起。如果能坦然面对,即使别人嘲笑,最起码也会让别人知道你是一个坦诚的人;那么在哪里,在哪个方面跌倒了,就要鼓足勇气,从哪方面趴起来!不要看重别人怎么看,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要弥补自己的过失,自己要活的坦坦荡荡!拿我自己来说,我从来不多解释什么,我就好好的从新做好,真正的做好,这样周围的人会更加信任我,理解我。我的用我的实际行动和坦荡的胸怀纠正了那些偏见。

写到这里我想起一句话:止谤于无言,行动纠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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