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长咋套取全县年收入1/4携妻儿外逃?

江西省鄱阳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2010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4.1亿元,却在数年间被人套取转移9000多万财政资金。(据《人民日报》11.02.18)

一个小小的股长,却套取转移约等于去年全县财政收入四分之一,不仅使9000多万资金“蒸发”,小股长及其妻儿竟然也“蒸发”……

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李华波套取巨额资金很从容;他外逃也很从容!

令人吃惊的不是9000多万资金被人套取转移,而是竟然没人发现……

如果不是人家突然身价高达“亿万富翁”的李华波亲自给县财政局分管领导打来电话,承认自己私刻公章转移资金,也许至今还都蒙在鼓里。

是笑话,还是笑谈?是奚落,还是讽刺?!

按照财政账户管理流程,凡是动用资金,必须由用款单位提出申请、业务股室出具意见、预算科室核定指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局长签字批准,然后由业务股室开具支票、加盖公章和经手责任人私章,支票最终送达银行才能进行资金划拨。

经专案组初步查实,李华波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逃避财政局划拨专项资金审批手续,通过私盖伪造的公章、提供虚假对账单等手段,将县财政局存储在信用联社城区分社的基建专户中的9400万元资金转至李华波预先注册的鄱阳县锦绣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账上。

一个假公章,咋能越过7个资金管理环节?财政局和农信社都有严格的制度,为何持续数年的资金套取却没有被发现呢?

目前两家责任单位的领导互相推诿、指责,目的都是想减轻自己的责任……

这给当地造成极坏影响和巨大损失的案件的背后,有多少人参与其中,存不存在着行贿受贿?存不存在着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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