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庭法警殴打律师 女律师受惊流产

黑龙江哈尔滨多名律师日前遭到法警殴打,其中一名怀有身孕的女律师受惊后不幸流产。总部在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要求哈尔滨市政府立即对此深入调查,严惩涉案违法的公职人员。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日前发布的消息称,2011年1月24日早上,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的文永泉和刘桂英律师前往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为一宗涉嫌诈骗案进行辩护。同所的另外8名律师及实习生也希望能到庭旁听,但遭到法警阻拦。文永泉律师在和一名法警队队长交涉过程中,不但遭到其辱骂和殴打,还被扣押了律师证。其他律师见状上前阻止, 也被数名法警殴打。刘桂英律师和另一名女律师均怀有身孕,其中刘桂英律师在被殴打后因受惊过度,出现腹痛、流血等征状,后于1月26日在医院接受了人工流产。

中国多家官方媒体也报道了此事。新华网本周三的报道称,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从法院掌握的情况和调取音像资料看,没有打人的情况。而法警队队长承认阻拦文永泉过程中有推搡,但“绝对没有殴打”,更没有打这两位女同志。

本台记者周三晚间致电文永泉律师以及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电话均无人接听,无法进一步了解详情。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在声明中谴责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法警在执行公务时使用暴力。另外,也有近80位主要以律师为主的各界人士本周一联署公开信,要求有关当局关注此事。参加联署活动的北京维权律师唐吉田表示,法警公然殴打律师事件在中国频频发生,有制度上的原因也有个人理念上的问题。

“法警这套管理模式现在总体来讲不是一个服务,而是表现为当事人或者律师一种管制的这样一个角色。在这样一个制度之下,很多人觉得穿上制服以后就天经地义是高人一等,把律师看成一个麻烦制造者。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

唐律师说,要从根本上改变执法人员滥用公权力的现象,需要司法改革,需要社会公众对公权力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另外,律师本身也应该对自己的权益据理力争。

“至少现在不能配合他们的一些违反行为。有违法行为发生的时候,据理力争、积极地去沟通、交流,甚至有些时候要进行严肃交涉。问题一旦发生的话,要寻求社会帮助,要勇于披露事件的经过。”

另一位参加联署的北京律师李方平则表示,有关部门对之前发生的法警殴打律师事件没有妥善处理,是此类事件在哈尔滨再度重演的重要原因。

“比如说黑龙江省曾经也是有两名律师去高院立案的时候,遭到法警的殴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但最终没有进行任何公开的处理。永泉律师的事件也是不了了之。前段时间张凯律师还有李春富律师在重庆被殴打也没有下文。像这样的事件实际上就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这些公权力对律师职业权力肆意侵犯的话,是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的。”

李律师表示,以他的经验来看,佳旭律师事务所律師被殴事件,恐怕也不会不了了之。

“目前来讲,我们知道法院的自查最终他们都是不了了之。所以,我们对这个事件的处理也只能去观察,我们希望有个好的结果。”

在律师被法警殴打之后,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第一时间在其网站上发布声明,透露此事。新华网的报道说,佳旭律师事务所日前再度发表声明,称 “佳旭律师事务所尊重相关部门领导的建议,暂撤掉先期的声明,并保留对此事享有的一切权利。”不过,本台记者本周三晚间却发现佳旭律师事务所的网站已经无法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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