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楼市调控正式开启。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等8条措施(以下简称“新国八条”),其中,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会议强调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2011年各城市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接受采访时说,此次调控措施出台的时间点超出预期,说明国家对去年的楼市调控效果不满意。此次调控的特点是,在“国十条”和“9•29”新政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加强落实上述两个政策,并在限购、价格控制、信贷、税收等环节加码。更为关键的是,行政干预房价的力度加大。
北京中原地产张大伟分析说,“新国八条”是我国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最严厉的政策组合,其中,首次将房价调控目标化,明确要求在一季度落实各地区年度价格控制目标,首次将责任落实到地方政府。同时,相比之前执行差额收取营业税,“新国八条”再次严格了二手房交易税费,5.5%的全额营业税使得5年内房源再交易成本明显增加,这将明显遏制过度炒作。
在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方面,会议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告诉记者,此举意味着“限购令”全面升级,把去年在部分城市实施的“限购令”扩展到全国,而且对限购的要求比去年出台“限购令”的城市更严,门槛设得更高,这些措施在短期内对需求的抑制会比较有效。
此外,会议强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与房地产研究处处长赵路兴表示,此次对地方政府切实贯彻落实调控政策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这也将是今年楼市调控的一个重点。他进一步表示,总体来看,楼市调控政策正在进行不断的“精准”调整,调控频率加快,政策针对性也不断增强。同时,更侧重短期、中期、长期政策的结合,更强调住房供应“双轨制”。
对于未来的房价走势,杨红旭认为,2011年全国楼市调整的幅度将大于2010年,部分城市房价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调;70个城市房价指数将于二三季度出现同比负增长,多个月份会出现环比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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