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木偶戏简介中国木偶戏(古称“傀儡子”、“弄傀儡”、“傀儡戏”)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流传广泛、独具特色。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也是戏剧艺术宝库中的珍品。
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木偶戏也在不断发展。特别是近数十年,中国木偶戏发生了明显变化。有的木偶戏由原来的“戏曲型”,逐渐衍变成了“戏剧型”;有的木偶戏有人操纵的“木偶”发展成由拟人化的“动物”或负于生命的“物”,代替“木人”。纵观当前的木偶戏,尽管发生了诸多变化,但人借助偶为表演媒介,这一木偶戏的本质特征没有改变。
什么是中国木偶戏?简要地说:中国木偶戏是属于由人操纵偶表演故事的戏剧艺术的特殊形态。不管中国木偶戏如何变化,由人操纵偶表演故事这一特殊形态是不能改变的,如果改变了这一特殊形态,也就失去了木偶戏独具艺术魅力的傀儡性,那就不是中国木偶戏了。
目前仍在神州大地流传的中国木偶戏,有以下几种:
提线木偶戏
提线木偶戏(古称“悬丝傀儡”)至迟在唐代已盛行。宋、元、明、清至今,一直流传不断,且得到进一步发展。
提线木偶戏是由偶头、躯干、四肢及“悬丝”、线板组成。木偶的重要关节如头、背、腹、手臂、手掌、脚趾等各缀丝线,艺人操纵丝线,牵动木偶表演各种动作。
从有关文献记载看,陕西、甘肃、福建、江苏、浙江、辽宁、广东、广西、四川、湖北等地都曾有不同风格的提线木偶戏的足迹。目前除在农村、城镇有半农半艺的业余艺人演出提线木偶戏外,尚有国营的专业剧团演出。
杖头木偶戏
杖头木偶(古称“杖头傀儡”)何时形成?尚待考证。从现有的文献资料推断,唐代已出现了杖头木偶的雏形,宋代已较为完善。出现了宋代古籍所载的:“杖头傀儡任小三,每日五更,头回小杂剧,差晚看不及矣。”的演出盛况。至今杖头木偶戏仍在城乡广为流传。
杖头木偶的偶身长度,各地不已,大致分为三种:大杖头木偶类似真人,高约160——175厘米;中杖头木偶高约70——100厘米;小杖头木偶高约40——50厘米。表演者操纵杖头木偶的一根命杆(又称“杖杆”、“主杆”)和两根手杆(又称“手机”、“签子”)表演种种动作。
中国传统的杖头木偶的手杆放在木偶服装里边,叫做内操纵杖头木偶(内签)。由偶头、命杆、肩牌、手、手杆、内衣、外衣组成。
随着杖头木偶戏的发展,人物的服装由宽袍大袖改为时装,杖头木偶的手杆也由放在木偶衣服里边改成放在衣服外边。手杆放在木偶衣服外边的叫做“外操纵杖头木偶”(外签)。由偶头、命杆、胸腔、手、手杆、胳膊、内衣、外衣组成。
杖头木偶戏的流传比提线木偶戏更为广泛。从有关记载看,北京、上海、河北、陕西、甘肃、四川、山西、广东、广西、江苏、湖南、贵州、河南、香港等地都曾演出过杖头木偶戏。
近年来,除半农半艺的个体、集体杖头木偶剧团在乡镇演出外,还有许多国营的专业剧团在县城、城市演出。
布袋木偶戏
布袋木偶戏又称掌中木偶戏、手套木偶戏、指头傀儡,俗称布袋戏。关于布袋木偶戏产生的年代,较早的看法是产生于明代。近年来,有人据古代诗句及传说认为福建的布袋木偶戏“肇之于宋,兴之于明,而于清代大为盛行。”
布袋木偶由偶头、两手、服装组成。偶身高,各地不已,约27——40厘米。表演者把食指插入偶头,用大拇指为偶人左臂,中指、无名指、小指并拢为偶人右臂,演者凭借手指、手掌、手腕操纵偶人作出各种动作。
目前所知,布袋木偶戏曾流传于北京、河北、河南、福建、湖南、湖北、浙江、江苏、四川、广东、台湾等地。
铁枝木偶戏
铁枝木偶戏又称铁枝戏、铁线戏、纸影戏、阳窗纸影等。铁枝木偶戏何时出现,尚无定论。较早的看法是铁枝木偶戏渊于潮州的皮影戏,大约在清代末年,逐渐形成了铁枝木偶戏。近年来,有人认为铁枝木偶戏“产生的时间至少可以追溯到南宋时代,发祥地应在江右(江苏)和浙江临安(今杭州附近)。闽南、粤东的铁枝戏(纸影戏)应是宋室南迁后,由艺人带来的‘快活三郎’,于明清两代发展的产物。”从有关资料看,铁枝木偶戏曾流传于广东的粤东地区,福建的闽南地区及香港、澳门地区。
早期的铁枝木偶是用稻草束为身形,泥塑为头,扎纸为手,着戏装,偶人身高约30——40厘米。在偶人背后及两手各安约40——50厘米的硬铁线三根。表演者在幕后操纵偶人做各种动作。有人说铁枝木偶戏的操纵方法近似皮影戏,不同的是铁枝木偶戏的偶人是立体的,皮影戏的影人是平面的。
目前在福建闽南地区、广东的粤东地区演出的铁枝木偶戏的团体,多是半农半艺的业余“戏班”。
药发傀儡
药发傀儡,宋代已出现。然宋代古籍仅载:“李外宁药发傀儡”,其表演形式及制作方法不得而知。清代赵学敏撰写的《火戏略》记述了“火戏”借助“药力”映出人物故事片断,同时还叙述了“火戏”的制作方法。清代的“火戏”疑保留了宋代药发傀儡的形态。
目前在陕西蒲城地区流传的“杆火”;福建闽西地区流传的“烧架花”;浙江泰顺地区流传的“药发木偶戏”,疑与宋代药发傀儡有渊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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