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关税有变 回国是否要“裸奔”(图)


 

自从中国海关54号征税令颁布以来,搞得人心惶惶,很多华人和留学生都在纠结能不能再从美国带东西回国?本文选择最热门的几个问题来一一作答,以解大家心中的疑惑。

海关是不是什么都查

海关打击的物品对象主要集中在IPAD等电子产品、化妆品、名牌包袋、奶粉4类物品。这几类产品是目前海外代购频率最高的商品类别,所以成为重点检查对象。

过境的时候是否人人都会被查到

带箱子进来不是人人检查的,而是抽检,当然如果你到达的地方国际航班少,旅客也少,那可能就是人人过关了。所以大家最近经常会见到许多网友反映,怀着侥幸心理血拼了N多奢侈品,在入境的时候竟然大摇大摆的过关了,基本也没有人查。

哪些物品不能免税

根据“54号令”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予以免税放行,但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等在内的20种商品不予免税;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留学生能带什么物品回国

海关打击的人群主要是代购行为,防止水货流入。所以如果是留学生的,大部分产品为自用的,比如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可以表明自己的身份,基本不会有大碍。

从美国旅游归来能否带战利品

旅游购得的适量战利品很少被查处,如果多买几件想送人的,不妨在盒子上标注“GIFT”的字样,外包装上不要出现品牌标记。

也有网友提醒,此类情况,切记要将购物单放在外面。

能否通过邮寄“曲线避税”

如今,邮寄渠道也在“严打”。自2010年9月1日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所以,如果是怕“随身携带”被查处而选择邮寄的,请自行斟酌,因为如果被查出以后不仅要上缴关税,还要多付一份邮费。

附: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 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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