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电厂背景非一般 浙能集团持股80%

迄今为止,尽管温州警方已对乐清蒲岐镇寨桥村村长钱云会之死做出交通意外的最终结论,但其所引发的争议犹未平息。而因征地引发钱云会上访不断的乐清电厂也逐渐浮出水面。

这是一个令人瞩目的项目,它如今是温州地区、乃至浙江最大的电厂之一,占了温州当地总供电量的近一半;它的几大股东们背景深厚,该工程可以在国家尚未审批通过就已开始征地建设;该工程总投资108亿元,而给征用土地的寨桥村补偿费用为3800万元,以钱云会为首的寨桥村民无法认同这样的补偿数额,因此矛盾不断升级。

这是一个怎样的项目?它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利益纠葛?

建厂背后

乐清电厂启动于2003年,浙江当时正面临巨大的电荒。

一位当地居民向记者回忆说,当年,温州所有的乡镇都实行了停二开五(停两天开五天)或停三开四的限电计划,其中工厂用电是主要的限制对象,而在情况特别严重的时候,居民的电也会被停掉。

“我当时花了20万元买了一台发电机。”乐清市一位服装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他回忆当年最严重的时候一周要停三四天电,生产根本无法保证,在温州地区靠自己买发电机进行生产的企业主绝不在少数,数据显示,当年,仅自备发电的容量就占浙江省电网总容量的13%。

一位浙江省电力公司人士对《中国经营报(微博)》记者说,缺电不仅仅是温州,整个浙江省在当时都缺电严重,他透露说,2003年,当时浙江的电力需求是3亿千瓦时,但供电能力只有2.8亿千瓦时,缺口在2000万千瓦时左右,“当时浙江省14家发电厂每天都是24小时满负荷运转,一分钟也不能停。”

在当时,浙江省电力来源三分之二是由本省发电企业提供的,来自外省的占三分之一左右。“当时按照省里规划,不仅要解决电荒问题,还要尽量都使用本省电源,以降低用电成本。”

乐清电厂就是在此背景下诞生的。

按照温州市宣传部向本报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乐清电厂是浙江省电源建设规划“三个一千万”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建设规模为4台单机容量为60万千瓦的超临界燃煤机组,总投资108亿元,2010年7月,4台机组全部建成投产。

公开资料显示,乐清电厂由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浙能)、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正泰集团和华峰集团分别按51%、 23%、16%、5%和5%的比例出资建设。不过,浙江省电力系统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的股权比例已经发生了变化,浙能集团的股份要在80%左右。

据记者了解,浙能集团成立于2001年2月,主要从事浙江省属发电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煤炭流通经营及全省天然气开发利用,到2009年6月底,该集团总资产为921.53亿元,净资产为428亿元,分别位居省属国有企业第二和第一,而发电装机容量1881.5万千瓦,年发电量占全省近一半。

上述电力系统人士告诉记者,浙江省政府组建浙能集团的本意,主要是为了在热浪滚滚的电力建设中能分得一杯羹。当时浙江省内的电力供应主要依靠五大发电集团,而此五大集团皆为央企,所以浙江省没有多少话语权,在此情况下,建设一家省属的发电集团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浙江省对浙能集团的所有建设项目皆开绿灯,其中包括征地、银行贷款,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上述人士对记者说,他透露,在当时宏观调控严厉的2003年到2005年之间,浙能集团仍然可以轻松地从银行获得贷款,而在乐清电厂征地事宜上,在没有得到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厅的批准之前,浙能集团已在2003年开始了大规模的征地。而直到2005年8月31日,国土资源部才同意乐清电厂项目的建设用地请求。记者为此向浙能集团求证,截至发稿前,仍未联系上采访。

先斩后奏的隐患

不过,浙能集团这种迅速扩张也给其带来了诸多隐患。

2003年,在尚未得到国土资源厅、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之下,乐清电厂项目已开始启动,其中总征地达3365.4226亩。本报记者得到的一份《浙江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能乐清电厂工程征地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浙重建办(2003)23号)》要求,在2003年11月15日前完成电厂征地、拆迁工作,涉及乐清南岳、蒲岐两镇共12个村庄,到当年11月中旬,除寨桥村之外,其余村子都完成了征地事宜。

令官方头疼的是乐清电厂的征地却遭到了当地村民巨大的阻力。当地政府给出了寨桥村总额为1157.4万元的补偿费,在遭到了村民的一致反对之后,将这一补偿费提高到3800万元,但依然得不到村民同意。

“后来,我们增补了三项内容,一是工程业主负责建设一条虹南公路至海边的30米宽道路,二是业主负责在厂区外围建设一条3米宽的上山下海道路,三是乐清市政府安排寨桥村旧村改造用地指标15亩。这样终于得到了村民的认可,寨桥村村委8名成员终于在协议上签字同意。”此前,乐清政府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不过,寨桥村一位不愿具名的村委委员告诉本报记者,2003年4月3日,蒲岐镇政府以开会为名义召集村委干部8人到镇上,随后押送至一宾馆,不准和家人见面,必须签了征地协议才能放人,在囚禁一周之后,村委干部只得被迫签字。

“当时,别的村子也为电厂征地的事情闹过,只是他们没有这个勇气抗争,最后只好妥协了,尽管被逼签字,但我们从来不承认这个协议。”上述村干部说。此后,尽管3800万元的补偿协议不被村民所承认,但乐清电厂还是如火如荼地开工建设了,而寨桥村与之矛盾也日益加深。

据了解,乐清电厂对寨桥村实际的征地面积仅限于打水湾山场的213亩林地,尚未涉及寨桥村之耕地,不过,利益冲突点在于,该电厂建设大肆征用了村庄周边的滩涂。

按照规定,滩涂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寨桥村民只有使用权,若被征用,政府只向滩涂养殖户提供经济补偿和每亩2000元的迁移费用,但如此一来则断了多数村民的生存之路。

一位村民对记者表示,此前,在滩涂上进行养殖或下海打鱼,一年至少有三四万元的收入,村庄离海边仅有15分钟行程,十分方便,而今滩涂已被政府圈起来,进行填海,之后,很多人只能远走他乡去打工来维持生活。“我们全村有3000多人,3800万元的补偿一个人平均下来只有1万元,我们不能为了这点钱把未来给出卖了。”

由此,2005年4月新的村委会选举,寨桥村推选出钱云会作为村委会主任,当选后,他曾在多个场合对村民说,一定为村民讨得公道,死不足惜。一位蒲岐镇政府人士曾对记者表示,因为钱云会带领村民阻挠电厂工程,导致该工程比计划中整整晚了3年,他说钱云会生前多次找镇政府谈判、纠缠,希望能加大补偿金额,但这些都是徒劳的,“他所不知道的是,那么大的一个事情岂是一个镇政府能决定的?”

之后,钱云会又去杭州、北京等多地上访,为此耗尽家中财产,却始终无果,最终匪夷所思地命丧车轮之下。

原题目:钱云会之死牵出乐清电厂 浙能集团持股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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