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的迷思

今天没有几个人还相信共产主义了。很多人被残酷的现实逼着放弃了对于共产主义的美好梦想,因为所有共产党掌权的国家,所有试图实现共产主义的国家都无一例外走到了死胡同,经济社会土崩瓦解。可是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依旧渴望美好的共产主义,只是苦于找不到一条正确的道路。所以我们有必要认真思考一下,共产主义真的是美好的天堂吗?为什么共产主义无法实现?是因为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还是共产主义本身就是一个幻梦?

共产主义吸引人的光环到底是什么?恐怕是那句“按需分配”的美好承诺。当然真正的按需分配是不可能实现的,真正的共产主义所能实现的只是公有制。公有制,一个多么吸引人的词语,它带给了生活在艰苦的现实之中的人们太多美好的想象。一提到公有制,我们自然而然的就会有许多联想:公平、公正、平等、没有贫富差距等等。那么公有制的本质是什么?公有制天生就具备了这些美好的特征吗?为什么这么多实行共产主义的国家最终都失败了呢?

公有制与私有制相对,都是描述对财产的分配权。每个人的生活都依赖于物质,或者叫做财产或生产资料。比如说我们维持生活必须要有食物、衣服、房屋等等。对一部分财产的完全掌握(私有)是生命安全的必要保障。比如说我有一些完全属于我的面包,那么我知道下顿饭我不会饿肚子。同样,我有一笔私有的财产(比如钱),那么一段时间内我就不会有衣食的忧虑。如果我不能完全拥有这些财产,比如说我的每顿饭都必须到特定的地点从特定人手中领取的话,那么我的生活就被财产的分配给牵制住了。说的严重一点,没有财产所有权的人实际上就成了拥有其财产分配权的人的奴隶。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社会稳定的前提,这也是盗窃抢劫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的依据。私有制如此重要,它是不是完美无缺的呢?当然不是。首先,私有制具有表面上的不公平性。有些人生来就在一个富裕的家庭,而有些人一出生就贫困潦倒。这种财产上的差别会引起人与人之间的嫉妒和矛盾。另外,在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下,资本强大者对于资本弱小者有竞争优势,换句话说有钱人更容易去剥削穷人,导致贫富分化加剧。正因为私有制的这些弊端,许多人将希望寄托在了“更先進”的所有制——公有制上。

从字面上理解,公有制就是大家都放弃对财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而将这些权力都交给社会,或曰公家。相对的,人们期望社会可以对这些财产做出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分配。在公有制下应当有怎样的分配方式呢?大家可能都记得政治书中的描述:在共产主义社会实行“按需分配”,在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而在落后的原始社会实行“平均分配”。“按需分配”只是一个梦想,可是“按劳分配”或者“平均分配”听起来都是很有可行性的。而且最吸引人(特别是穷人)的地方是这种分配方式消除了天生的贫富差距,也消除了剥削,让辛苦劳动的底层人民有了更多的财产分配权。这也是许多人梦想着实现公有制的原因。

这样“完美”的公有制会有什么问题呢?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总是想当然的以为实行公有制后社会的分配制度一定是公平的。可是这个公平性由谁来保证?为什么许多共产党国家搞公有制都失败了?大家想想,当全社会都放弃了财产的分配权后,实际上决定了财产分配权的是谁?社会,公家?具体点?具体到最后,一定就是共产党,乃至党魁个人或者是党内高层的几个人。尽管党对人民承诺会实行按劳分配或平均分配这些公平的分配方式,可是一党专制之下党是否兑现了它的承诺又有谁可以监督呢?

事实不正是如此吗?当共产党掌握了全国的财富,当共产党掌握了每个人的口粮之后,它就把全国人民都变成了自己的奴隶。奴隶主总是要求奴隶们对自己绝对的服从。于是什么按劳分配也好,平均分配也罢,都要以服从共产党为前提。任何的不服从,任何的抗争,共产党都可以轻易的進行制裁——全消分配。不给你饭吃,不给你衣穿,看你怎么活!

真正的公有制是不存在的,因为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放弃对财产的所有和分配。所谓公有制,也不过是大多数人将自己的财产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而已。尽管表面上你可能没有意识到,你以为你的财产是交给了社会,交给了“公家”,可是最后这个“公家”还是被党,被党魁给代表了。

其实深究一下人们迷恋公有制的思想根源,还是把所谓的“社会”,谓的“公家所”给神话了。人们以为“公家”一定是公平的,以为“公家”是没有人欲的,是不会作恶的。可是实际上公有制的实质是大家所有的财产集中到了某个人或某几个人身上,他们都是有欲望,会作恶,不能保证公平的!

如果某个人对所有人说:“你们把财产全部交给我吧,我来分配,保证公平。”你相信吗?你会同意交出自己的财产吗?那么当某个党说:“你们把财产全部交给社会吧,由社会来公平的分配。”你是否动心了呢?仔细想一想,后一种说法与前一种说法有什么不一样呢?

回过头来看一看,当我们讲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时候,是不是更加稳定可靠,更加踏实呢?尽管看似表面具有不公平性,尽管具有贫富分化的现象,可是私人的财产是神圣的,是受法律保护的,绝不是谁说拿走就可以拿走的。但是要保证私人财产的神圣性,就必须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是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一个尊重人权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中,才能保证无论富裕还是贫困,我们都具有人身的自由,而不会成为某个人或某些人的奴隶。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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