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给台湾免签证待遇1月11日起生效

台湾的外交部22日宣布,欧盟当天在欧盟公报上正式刊登了同意台湾免签证入境的法案,将在20天后正式生效实施,也就是说,台湾的民众,从明年1月11日起,只要持用中华民国有效护照,不必申请申根签证就可以前往欧洲35个国家或地区经商旅游,半年累计不超过90天,这被视为是马英九总统的重大外交成就。

欧盟公报的说明指出,因为台湾达到适用免签的标准,欧盟并认为台湾不会构成任何非法移民的风险以及对欧盟公共安全的威胁,因此同意把台湾由需要申请签证才能入境的名单中删除,改列到适用免签待遇的名单内。

台湾外交部发表声明对这项措施表示欢迎,并期盼台湾和欧盟在各个领域的交流及合作更加紧密,使双方伙伴关系迈入全新纪元。

欧盟理事会是在台湾五都选举投票日的前两天通过这项免签案。欧洲议会有些支持台湾的议员更把这个案子视为送给中华民国建国百年纪念的大礼。

目前适用欧盟免签的亚洲国家与地区包括:新加坡、日本、南韩、汶莱、马来西亚香港及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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