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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安杀港妻被判死缓 死者亲人指裁决不公

 2010-12-14 04:2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大陆的司法制度再受质疑。香港一名女商人在大陆被曾任职公安的中国籍丈夫谋杀及肢解,凶手其后仅被当地法院判处死缓。死者在香港的亲人指裁决不公,担忧凶手会靠人士关系提早获释,并会威胁他们日后的人身安全。协助他们的港区人大代表梁美芬亦指刑期太轻,已向法院提出抗诉。大陆法制专家指责法院判决不公,因案件严重,凶手应立即执行死刑。

五十一岁香港女商人林凡今年初在湛江遭第二任丈夫陈德仓谋杀并肢解,案件上月审结,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陈德仓故意杀人罪成,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者家属认为判刑过轻,指被告是蓄意谋财害命,已去信检察院要求上诉,希望立即处决行凶者,为死者讨回公道。

死者林凡在香港的女儿以不方便为由,婉拒接受本台记者访问。协助家属的港区人大代表兼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向记者指,家属坚持若凶手不被抢毙,被肢解的母亲遗体就不下葬,以示追究到底的决心,为惨被分尸的母亲讨公道。

梁美芬指,近月已去信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提出抗诉,要求对凶手立即执行死刑,她指,死者遗下的一对小兄妹,现时每日均活在恐慌下,精神受尽折磨。

她说:死者的一对很年轻的子女,他们一直都很忧虑,即时在该案未判决之前,该行凶者的大陆家人已到过他们在香港的屋企骚扰,现时凶手的哥哥更来港威迫小兄妹,追讨死者与凶手联名的物业及财产等,他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活在阴霾下。”

梁美芬话,她已协助这对小兄妹入禀香港法庭,申请从3个林凡夫妇的联名物业中剔除凶手陈德仓的名字,至今仍等候有关裁决,另外,为保障这对小兄妹的人身安全,梁美芬已去信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要求关注两兄妹的人身安全问题及要求当局采取保护措施。

她说:“保安事务委员会是否应该考虑,仍然给了这个谋杀犯的哥哥,或其家属自由出入大陆与香港呢?因为现时这对小兄妹每日均活在惶恐之中,涉及物业争产的事宜,母亲的惨死已令他们感到很恐怖,还要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委员会应将这些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入境。”

本身是城市大学法律系教授的梁美芬指,依据法规,凶手在两年缓期内若无犯大错,就毋须执行死刑,一般死缓亦要监禁二十年。

熟悉大陆法律的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王友金指,案中凶手杀人分尸,手法极其凶残恶劣,杀人后又立即向死者子女追讨家产,明显是有计划夺其家产,任何一个受过训练的法官,都肯定会判凶手立刻枪毙,不可能判缓刑,加上判决书以死者先动手打人在先而为凶手减刑,在法律上根本讲不通,当中一定存在司法包庇,人为等因素干扰。

他说:“这个凶手以前做过公安,他的亲哥哥亦是政府人员,而且案件更涉及有大笔钱,一有钱银瓜葛,大陆官场常有司法包庇,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以致该法官判凶手死缓,因为按照大陆任何一个受过法律教育的法官,对这些蓄意谋财害命的案件,都肯定会判立即枪毙,不能判死缓。”

王友金指,以该案情而言,若凶手在囚行为良好或因有人事关系而获提早出狱,极可能威胁林凡子女的人身安全,所以,他认同法院应改判即时执行死刑,以彰显公义。

法院的判决书指出,被告陈德仓今年1月扼杀林凡,然后提走其在湛江的存款约100万元,又向其子女出示一张手写签单,称其母亲欠他900万元巨债,要求子女偿还,至陈德仓被捕后,他仍多次向公安说谎,先称林凡被神秘军车接走失踪,后称她与自己因家事争执,其间她滑倒撞石而死,又指其妻子先动手打他,他反抗推对方撞拦堕海,最后才承认自己扼杀妻子后,砍下其头颅,分尸成5包6块,埋在其姊姊家的沙井内。今年三月,陈德仓被湛江警方拘捕。

判决书又指,由于是死者先动手打人,辩方指香港已废除死刑,不宜把陈德仓判死刑。最后,陈德仓被判故意杀人罪成,处以死刑,缓刑两年。

判决书还透露,陈德1979年在广州海军服役后,曾经当过警察,1998年和林凡结婚,定居香港。陈德仓的父亲曾为当地干部,现时仍有家属在政府部门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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