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 先不要做坏事(图)


城管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看中国记者金晓刚综合报导】据重庆晚报消息,重庆市3日开始实施《市政管理检查行为规范》,对城管队员进行“十禁止三必须七严格”的要求。同时规定,从明年起,要求全市6500多名城管队员,每天上街巡逻时都要为群众做一件好事。一时间引起众多争议。

重新塑造形象是“做一件好事”那么简单?

近日,重庆方面明文要求全市城管每人每天须做一件好事。据说,这样要求城管是为了改观他们目前在民众心中每况愈下的形象。四川在线评论,城管不打人,城市才有面子。

然而,在城管就是野蛮执法“代名词”的语境下,要重新塑造良好形象是不是就是搞几个“禁止”、让每人每年做一件好事那么简单?

华声在线胡忠林对此评论,当然不是。毕竟,眼下的各行各业并不缺五花八门的禁令、规定,稀缺的是“号令”之后如人所愿地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预期效果。而对于“做好事”,那只是在别人需要帮助时的举手之劳,并非是大街小巷、分分秒秒、低头抬头之间均有做好事的“机缘”。如此,那6500多城管队员每天都要做好事,势必会出现不务正业、人为找好事做的可笑和尴尬,更不必说,如何跟踪落实到个人究竟有没有做好事的难题了。

任务驱使做好事另一种“扰民”

CNTV复兴评论毕晓哲为文,这种“有计划”性质的“学雷锋”、做好事安排,有形式主义之嫌。在“硬性标准”要求之下,为了完成做好事任务,城管队员会做一些根本没有必要做的好事。近几年不就时有媒体报导,一些单位在学雷锋活动中,一拨又一拨的人涌进敬老院,把敬老院的窗户擦了数遍、地扫了N遍、老人们被志愿者搀到院子里晒了“八遍太阳”的事吗?

其实,像规定中要求城管执勤时的“抱小孩、扶老人、撑雨伞、送防暑药”等行为,这些事只是一般社会人情温暖的体现,却以一个“计划”和指标来要求城管,城管真正该做的事还很多,都不用工作吗?

南都堂吉伟德撰文指出:“做好事若不能出于执法人员的自觉,而靠行政强制推进,或者目标硬性考核,都可能使做好事成为一种任务,甚至闹出‘自己丢一毛钱自己捡’的应付闹剧。”

城管先不要做坏事

让城管做好事,让人联想到了过去年代的学雷锋。中国经济网王晓阳撰文,多数人以为,雷锋是“做好事”的代名词。这是后来将错就错的结果。当初那些人要求咱们老百姓学雷锋,或许是为了好统治。真正要通过雷锋这个符号灌输的观念,则是“听毛的话”。

堂吉伟德在文章中写道:“其实,做好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需要的是道德的支撑,与硬性规定没有什么关系。强制要求,就有被异化之虞。而不做坏事则是法律的明确要求,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规范,也是公权力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如果连法律强制要求都达不到,道德上高调要求做好事,就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过是建立在空中的楼阁而已。”

网上跟帖中对城管的要求是“别做坏事就行了”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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