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
“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是相当多的人信奉的观点,不仅几乎所有的中国左派、极左分子、毛派人物信奉这个,而且有大量的右派人物,也对其推崇备至,很多时候,信手拈来,都不来思考的。
“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之观点,说出了这样一个逻辑:政权来自于人民,是人民的自由选择、设计、制造并运行的结果,政权的模式是人民的特性决定的,更是人民之整体形成的文化特质决定的。粗看起来,好像是在说“一切权力皆来自于民众之授权”的宪政民主特性,但其实,却忘记了实际去论证真实存在的政权到底经过没经过真正的民众之授权过程的。
持有此种观点的人,往往只凭结果来倒果为因,反过来说结果存在的原因是结果的特性造成的。这种倒果为因明显逻辑混乱,之所以被广泛信奉,是因为在民众真正具有了选择权、监督权、更换权的政治环境中,政权的性质的确是有“民众选择趋势决定政权性质”这个情况的;但他们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却往往不去同步说“民众到底有没有真正的选择权、监督权和更换权”这个情况的,就此就形成了逻辑的混乱了。
简而言之,“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的逻辑错误,在与并没有同步说出“政权真的是人民自由选择结果”这个重要前提。失去了这个前提条件,倒果为因,用结果反过来证明人民的聪明或愚蠢,显然是错误的。
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支撑的底层论据其实就是文化决定论、人民素质决定论,更深地逻辑演绎,则是“人种决定论”。由此,“中国特色论”就能顺利站住脚了,所以坚持中国的特色而不能搞民主宪政制度,就有了“扎实的理论基础”。更甚的,骂起来民主国家也有了理论支持,那就是“西方文化根本不是中国人能享用的文化,因此西方人要中国民主,就意味着消灭中华文化,甚至消灭中国人”。
大谈“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之错误逻辑,还在试图证明着依然存在的专制制度(比如朝鲜等政权)其实是制度下被损害、被压榨、被凌辱的民众是咎由自取的结果,是活该倒霉。这种论调之下,将人民所受的苦难归罪于人民自己,巧妙地偷换掉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谁的拳头硬谁是老大”的丛林法则作用下的真实情况,为作恶者推卸责任,为强人言说政权的合法性,蒙蔽民众的自由选择权。
特别是针对那些独裁专制的制度大谈这个观点,其实是在侮辱着那些根本没有自由选择权的大量受害民众。向着这些根本没有言说权、选择权甚至连基本的人身自由都没有的奴隶们大谈“你们受害其实是你们自找的结果”,该是多么无知而残忍。
不要举大量的例子,仅仅说跟中国相邻的日本,二战前是一个典型的法西斯国家,而二战之后则又成了典型的宪政民主国家,人民还是那些人民,怎么一忽儿就差距这么大呢?难道仅仅经过几年的时间,人民变了,文化变了,人种变了?
同样的理由也适应于俄罗斯、东欧诸国。他们变化的时间段仅仅是一两年,仅仅这么一两年的时光里,人民和文化,就这么轻易地前后反差巨大?
用脚丫子都能想明白:苏联制度、罗马尼亚齐奥塞斯库全家人当政,真的是苏联人民、罗马尼亚人民自由选择的结果?谁不知道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暴力革命”夺权,加上革命后用暴力消灭不同政见、暴力消灭不同政治组织、暴力钳制自由言论甚至动用暴力的特务组织告密、暗杀、秘密抓捕的结果?这个暴力的操纵者,不过是极少数军阀性质的一个帮派而已,在操纵暴力的时候,都是用枪弹和大炮说话的,可曾出让过自由选择权给人民?人民面对如此虎狼之师,可曾有反对的能力?何曾有过对其的自由选择过程?
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之观点,错误还在于对其支持的革命过程,本身就是个否定,这个逻辑推论最有意思:按照这个逻辑,沙皇政权以及后来的沃伦斯基革命党之临时政府存在,也应该是“什么样的人民就会什么样的政府”之逻辑的必然,显然是合理合法的结果的,那为什么要推翻呢?推翻的依据又何在?你推翻了这个不过是人民性质决定的前政权,然后再说后来的政权也是人民性质决定的,显然地在前后矛盾,这不是很荒唐的结论么?
都自我否定到了这种程度,真不知道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头脑究竟在哪里。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推演起来,那么,人类历史上的无论什么变革,都是错误的,都不合理合法的——毕竟,变革前也是有政权的,也是可以用“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来逻辑自洽的。
荒唐的逻辑,就这么可笑。
201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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