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江苏淮安一起受贿案全是打出来的供词 (组图)


家属手举着“冤”字哭跪在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门前

【看中国记者杨蓉真采访报导】2010年11月29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拆迁受贿案,三名被告王恒旺、倪前锋、蒋辉当庭翻供,讲述了遭到办案人员逼供、诱供,因而被迫认罪的全过程。法院门外,一些家属哭跪在地,高举“请法院主持公道”、“请政府主持正义” 的横幅大喊“冤枉”。案件扑朔迷离,宛如一场罗生门。该案件被曝光在网络上后,目前引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出面进行消音。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函要求删贴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于12月7日发了一个公函,该公函表示希望互联网上有刊载《江苏淮安:三干部被“受贿赂”当庭陈述办案人员逼供诱供》一文的网站能删除该报导。

据分析,三名拆迁人员“受贿赂”的说法指向:他们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基本上是被用来遮掩更大犯罪的遮羞布。

一位叫李卫的网民看完该报导后分析:

一、查拆迁人员大块人心,因为目前的拆迁中,伴随着大量的权钱交易和暴力,民愤极大。所以,检察机关这手顺应民意,以为不会出什么问题。案件办成后,民意、政府,高官数方满意;

二、捏造拆拆迁办小人物贪污受贿的事情,很可能掩盖拆迁工程中的重大受贿问题;

三、检察机关没有实现办成铁案的结果,双规人员开庭时直接翻供,曝光了刑讯逼供的恶性,造成检察机关脸面丢尽。而且,制造证据的过程简单粗暴,缺乏逻辑性,说明他们只顾当前,不计后果;

四、大陆越来越多的民众下跪现象,证明自49年以来,中国人民从未站起来过。

整个事件体现出一个问题:相关单位欲用小腐败掩盖大腐败,没有小腐败怎么办?那就制造吧。

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删除报导的公函,则显示在这起事件中,检察机关脸面受到了极大的损伤,可以推断这起事件绝对牵涉到省级部门。

事件回放

拆迁人员被“受贿赂”

淮阴区辉煌家园小区的拆迁问题可追溯到2008年2月,因建设需要,该区决定对开发区杨井村范围内的辉煌太阳能厂东边地块实施拆迁。根据工作安排,由王恒旺(开发 区工作人员)、蒋辉(党史办工作人员)、倪前锋(农机监理所工作人员)等人组成一个拆迁小组,负责该地块西半部分的拆迁工作,杨井村党支部副书记杨军负责协助工作。2009年初,开发区拆迁征地工作完成后,借用过来的工作人员又相继回到原来的单位。

2010年7开始,蒋辉、倪前锋、王恒旺等三人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分别被相继带到淮阴宾馆,开始长期的双规生活。期间三人遭受到不同形式的刑求逼供,要他们交代贿赂的过程。包括:不让回家、连续10多天不让睡觉、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并被罚站、打耳光甚至揪头发、掐皮肤等体罚。在熬不住的情况下,三人分别交代了自己“受贿的问题”。9月21日,三人全部被刑拘。

拆迁户竟也被刑求逼供


拆迁户于保门对被逼做假供的说明

为了逼迫一些人当人证,让此案没有翻盘的可能,一些拆迁户也被同样的方法审讯。据拆迁户吴志刚说,办案人员非要他承认拆迁时行贿工作人员,他赌咒发誓甚至下跪表示没送钱都无济于事。一天只让他吃一个小馒头,不给水喝,不让睡觉,也不让坐,还被办案人员辱骂。经过二天三夜的审讯,吴志刚终于煎熬不住,只有在事先写好的笔录上签字走人。

一个名叫于保门的老人表示自己在忍受不了三天两夜不给吃饭、不让睡觉和罚站等折磨下,同时被恐吓:“你不说的话,一是没收非法所得,二是你儿子伪造公文,把他网上通缉,让你人财两空”等双重压力下,只好签了字。

吴校飞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也会被平白无故的“双规”几天。“手机、钥匙都被收了,裤带也解去,就拎着,让我承认送钱的事。我说没送钱,你们可能弄错了,我们姓吴的叫什么飞的多呢”。

办案人员说“人家都没错,就你一人错掉了?你我心里都有数,你没送我们不可能抓你的”。吴校飞奇怪的说“人家没收到我的钱,我怎么说的过去?五百也好、八百也好,送出去总得有个数字啊?”为了早点回家,吴校飞在办案人员的示意下承认送了2万元。

先后被纪委叫去问话的拆迁户有7个人,几乎所有人都说,他们被带去后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办案点迫于压力不得不承认行贿、作下伪证,实在是迫不得已,都是因为在里面受够了罪,才被迫顺着办案人员的意思乱说的。出来后,他们均在不同场合公开说过根本没有向拆迁干部送钱行贿这回事。

庭审现场凸显受贿事实疑点重重

该案于2010年11月23日和29日,在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审理。法庭上,王恒旺、倪前锋、蒋辉三名被告当庭翻供并声泪俱下的陈述各自被办案人员逼供、诱供而被迫认罪的全过程。

一些参与旁听的群众在休庭后直言不讳地说:“纪委和检察院的人如此明目张胆的办假案,错的如此离奇,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利?”

有的拆迁户也挺身上庭做证,坦承“之前的供词都是被逼说出来的”。

三被告的律师也多次当庭请求公诉方完整出示从9月10日立案到9月21日刑拘期间的所有审讯材料和录音录像资料,检察机关均以种种理由拒绝。同时,控方的7个证人无一人到庭作证。

王恒旺等人向法官陈述:他们在拆迁中只负责测算、丈量等基础性工作,具体的拆迁补偿款都要通过领导研究会办才能决定,根本不可能有上万元的权限,拆迁户也不可能得到上万元的好处,也就不可能有上万元的行贿行为。案中涉及的7笔受贿款都是办案人员凭空捏造、栽赃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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