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自焚夫妻 没有开庭就被判刑

一对天津夫妇今年10月在中共十七大五中全会召开时,驾车在天安门前试图自焚,日前在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被分别判处5年和4年半徒刑,罪名是“寻衅滋事罪”。

中共五中全会开幕当天,张培馨、齐方军在天安门广场前私家车内自焚,当时是以涉嫌“放火罪”被逮捕。而在没有事先知会下,27日突然收到天津北辰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逮捕时的“放火罪”指控被改为“寻衅滋事罪”。

总部设在美国自由亚洲电台刊登了天津市北辰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图片,他们的长子齐天烽并向电台表示,尽管早对父母无罪获释不抱希望,对于如此判决还是感到难以接受。

判决书指法院认为,张培馨、齐方军是“共同预谋”到天安门前“制造事端”,造成当时双向交通中断,“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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