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必须追究领导责任
11月15日,上海大火烧死58人(官方数),重伤80余。这次特大火灾,必须严肃追究政治领导责任!!!
韩国汉江大桥垮塌导致了该市市长遭罢免,该国总理引咎辞职。 台湾“莫拉克” 风灾,时任“行政院长”的刘兆玄被揭在水灾第四天去理发,民众追究政治责任,最后刘兆玄“内阁”总辞。上海大火,也应该追究上海市长的政治领导责任。
昨天“头七”,悼念亡灵,区委书记出来哭哭咧咧,市长、市委书记为什么不讲话?
(一)追究上海市领导的责任
上海大火从下午1:53开始,一直燃烧到晚间9点,请问这段时间,上海市长在做什么?为什么不到现场?什么时候才到现场?消防局长在干什么?是否到了现场?这些事情应该一一向公众交代清楚。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15日深夜率国务院工作组紧急赶赴上海,指导火灾事故救援及善后工作。16日凌晨1时许,孟建柱抵达上海,立即赶往火灾现场,实地查看现场情况,了解搜救工作最新进展。上海的市长,书记什么时间到现场???
这次大火发生后,上海当局对消息进行严密的封锁,严格控制对这次火灾的调查和报导。这次大火,烧死的人和造成重伤的人是死在那里?在火灾中幸存者是怎样逃出来的?有人说消防人员根本没有进入大楼。救火车是几点到达火场的?采用了何种方式救人、灭火?这些都要公布真相,然后追究、查处渎职者、失职者和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11月21日是火灾死难者的“头七”祭日。为何禁止很多上海市民包括“访民”前去祭奠。
(二)相关责任的追究
这次大火的起因,据说是在维修中的,引燃挂在护手架的护拦网和隔热材料,这些材料是易燃的,燃烧后能产生毒气,为什么会使用这些材料?谁的责任?直接责任是谁?间接责任是谁?监管责任是谁?
这种建筑材料,据说国外是禁止使用的,我国有否相应的法规?知法犯法,缺少立法都应该追究责任。
据传大楼内部消防器材不全,居民也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火起之后不知逃生路径在哪,也不知道有那些自救的方法。住在高层的人,从来没有人跟他们讲过遇到大火如何逃生,如何自救,也没有经历过消防演习。
公安,消防局,明显失职,建议局长引咎辞职。
上海大火造成58人死亡这并非天灾,明显是一场人祸。对人祸首先揭露真相,允许媒体、允许学者进行调查、揭露,并且严肃处置负有政治责任的官员。只有查办官员才能减少人为灾难。
保护生命,维护居民安全,这是政府的最起码的职能,如果做不到这一点这个政府就快完蛋了。
(三)大家一起来维权
上海大火“头七”有20万民众前去悼念,上海政府竟把“访民”“维权律师”关在家中,不许接近现场,请问,他们是“黑五类”? “贱民”?或是“阶级敌人”吗?他们是中国公民,侵犯他们的人身自由权利,是违法行为,执法者违法,应该罪加一等。
上海著名维权律师郑恩宠,在11月15日大火后四小时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揭发了内幕,令上海当局感到恐慌。18日下午郑恩宠被炒家、没收“上海大火反思”手稿及二部手机,并遭到4个小时的传唤。他收到警告不要再对上海大火发表任何意见。
上海当局把维权的访民、律师都当做“阶级敌人”。如此下去,他们会发现, “敌人”和维权者越来越多。
如果上海当局不公布大火真相、惩处官员、安抚家属;在死难者的祭日:“二七”、“三七”……“七七”“一周年”……“两周年”都会有很多人到上海静安区胶州路教师公寓,悼念亡灵,讨还公道,这会让渎职者,贪官污吏终生不得安宁。
维权者,团结起来,行动起来,争取美好的明天!!!
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于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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