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扁案部分定谳看台湾臻于成熟的民主政治

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家族涉及的贪污弊案,其中有两个案件,在上周已经三审定谳,判决确定了,陈水扁夫妇即将入监坐牢,在台湾引起很大震撼。本次台北一周节目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判决所造成的效应。也可以从陈水扁案的部分定谳,体现了台湾臻于成熟的民主政治。

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家族涉及的贪污弊案,其中有两个案件,在上周已经三审定谳,判决确定了,陈水扁夫妇即将入监坐牢,在台湾引起很大震撼。

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弊案至少有十三件,最高法院目前已经判决确定的两件,一件是龙潭购地弊案,一件是101大楼董事长人事收受贿赂案。龙潭购地弊案,陈水扁夫妇两人都被判十一年确定,101大楼董事长人事案,两人都被判八年确定。这两个案子合并要关几年有待高等法院裁定,不一定就是“十一加八”十九年,但十五年以上是跑不掉的。这个确定判决使陈水扁成为中华民国第一位沦为阶下囚的民选总统,总统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台湾民主政治的发展上具有深远的意义;另一个效应就是,这个确定判决显然高度冲击民进党的士气,民进党五都候选人大多不愿正面评论,蓝营则显得士气大振,对于两个星期之后即将举行的五个院辖市的市长选举,也可能产生影响。

所谓“龙潭购地弊案”和“101大楼董事长人事收贿案”究竟是怎么回事?

台湾的中信团一度因为资金周转问题,急需出售在桃园龙潭的一块土地,这件事被陈水扁太太吴淑珍的特助蔡明哲知道了,在他穿针引线之下,吴淑珍收了中信集团 1198万美元的贿赂,然后透过陈水扁,交代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把这块土地纳入科学园区的土地征收计画,最后由政府出资一百亿元购买了这块本来政府并不需要的土地。至于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薰也是走后门,送了新台币一千万元到官邸给吴淑珍,顺利争取到开发金控公司和大华证券公司的董事长职位,得以出任 101大楼董事长。由于送钱的人都承认了,穿针引线的特助也都一五一十的说了,最高法院认为,陈水扁夫妻两人利用总统职务收受贿赂,是“不应为而为”,因此判决确定。

记得大约一星期以前,台北地方法院还曾就一个案件判决陈水扁无罪,引起很大争议,这和最高法院这次三审定谳的案件有关吗?

这两件事既没关系,又有密切关系。为什么呢?因为台北地方法院判陈水扁无罪的案件是“二次金改弊案”,那完全是另一个案子,那个案子的大致轮廓是,陈水扁任内推动第二次金融改革,认为十几家金融控股公司太多了,要求“限期限量”合并,可是一旦合并,就意味大约有一半的金控公司要被别人合并,纳入别人旗下,于是当时台湾金融界展开了一场大厮杀,大家各显神通,其中国泰金控和元大证券合计送了六亿多元新台币的现金,用大皮箱装了,运进官邸,后来送钱的金控公司如愿争取到继续经营的机会,可以说臭不可闻。这个弊案也是送钱的人都招了,证据确凿,但台北地方法院却做了一个震惊各界的判决,意思是说,按照宪法规定,总统的法定职务有十六种,“金控公司的合并”并不是总统的法定职务之一,陈水扁夫妇会收这些钱,和大财团会去官邸送这些钱,都是对总统职务产生误会,加上找不到对价关系,所以判陈水扁无罪。可是为什么这个无罪判决又和最高法院的有罪判决有密切关系呢?因为最高法院在龙潭购地案的判决中,认定总统的职务对政府是否购买龙潭土地作为科学园区具有实质影响力,这也算是贪污治罪条例中的“职务上行为”,由于最高法院的判决对于下级法院具有拘束力,未来台北地院的无罪判决,到了高等法院很可能就会翻案,也就是说,未来陈水扁在二次金改弊案当中还是脱不了身。

对于台湾最高法院的确定判决,陈水扁以及民进党方面有什么看法?

陈水扁卸任总统办公室发表声明,认为马英九政府介入司法,他们认为最高法院把陈水扁的几个案子切割处理,有些案子发回高院更审,有些则三审定谳,等于是一种“政治处决”。民进党的态度则显然在和陈水扁切割,发言人的说法是,民进党会尊重司法判决,这是台湾社会最大的公约数和最大资产。台湾舆论大多认为,民进党这次面临五都选举,为了争取中间选民,不敢再声援弊案缠身的陈水扁,这至少是比较健康的路线。至于陈水扁的卸任总统礼遇,在最高法院确定判决出炉之后已经全部取消,本来在看守所保护陈水扁的一名随扈也已经归建,陈水扁即将被送到台北监狱服刑。未来他会面临多少年的牢狱之灾,还必须看“国务机要费桉”发回高院更审之后,有没有被判无期徒刑,如果未来所有的案件都是有期徒刑,按照陈水扁犯案时的台湾法律规定,合并执行最多就是二十年。不过陈水扁从贫户出身,到市议员、市长,再到总统,他的努力让他登上巅峰,但也因为无法把持,让他在历史上留下臭名,从这一点看来,台湾的民主政治还是成熟而且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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